故意伤害罪的构成及量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12:45第二百三十四条成心损伤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或许以特别残暴手法致人重伤形成严峻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第二百三十八条不合法拘禁别人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掠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伤、凌辱情节的,从重处分。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逝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为讨取债款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或许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安排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伤或许体罚优待,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特别严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
监管人员指派被监管人殴伤或许体罚优待其他被监管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损坏或许抢走公私资产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逝世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三百三十三条不合法安排别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以暴力、要挟办法逼迫别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有前款行为,对别人形成损伤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阐明]
一、成心损伤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略的客体,是别人的身体健康。所谓危害别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危害人体安排的完好或许损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用。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合法危害别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伤的成果,可能是轻伤、重伤、也可能是致人逝世。在司法实践中,应详细区别重伤和轻伤,我国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意义作了准则规则,即便人肢体残废或许毁人容貌的;使人损失听觉、视觉或许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关于人身健康有严重损伤。详细应参照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判定规范》和《人体轻伤判定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