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了损害结果,是否一定要承当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3:26
刑法上不只规则了成心违法和过错违法,并且还规则了在没有成心和过错的情况下即便造成了危害的成果也不承当刑事责任,这便是刑法上讲的意外事件和不行抗力。依据《刑法》第16条规则:"行为在客观上尽管造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抵抗或许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违法。"什么是意外事件呢?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尽管造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违法。比方说轿车司机在雨夜行车从一塑料布上驶过,压死塑料布下的一个精神病人,司机认为塑料布下是农人的稻谷,在其时的情况下他也不行能预见到有人会在雨夜躲在公路的塑料布下,这就归于意外事件。
什么是不行抗力呢?不行抗力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尽管造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行抵抗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违法。比方因为发洪水将硫酸库冲垮,就不能追查看守硫酸库人员的刑事责任。
什么是不行抗力呢?不行抗力是指,行为在客观上尽管造成了危害成果,可是不是出于成心或许过错,而是因为不行抵抗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违法。比方因为发洪水将硫酸库冲垮,就不能追查看守硫酸库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