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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如何区分“定金”和“订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30 19:17
大多数人在买房的时分,或许都听过“订金”和“定金”,两个词读起来都相同,但实践意义却大不同。有些购房者由于分不清这两个词的概念,而吃了不少的亏。听讼网小编就来向我们好好区别一下“订金”和“定金”的不同。
网友发问:
我最近看中了一块楼盘,由于地段好而非常火爆。我想买又有点犹疑,所以决议先认筹,以便抢到购房的名额。可售楼部的人跟我说,假如确认要买这套房,就要先付一笔定金,并且还吩咐我,假如最终不想买了,这个钱是不会退的。为什么不能退呢?我看我街坊买房的时分,也先付了一笔钱,可是后来又不买了,他人相同把钱退了啊。
律师回答:
这位朋友想必是混杂了“订金”和“定金”两个概念。假如购房者交给的是“定金”,按照法令,确实不能够随意要求交还。可是,假如交给的是“订金”,不再想买这套房时,则是能够要求交还这笔钱的。
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是具有法令效力的。定金需求经过书面约好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必定数额的钱银作为合同担保,以保证各方缔结合同或促进合同义务人实行义务,保证权力人的权力能够得以完成。依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假如不实行义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假如不实行义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合同法》以及《担保法》,“定金”作为合同实行的金钱担保遍及存在于买卖合同联系中,有着严厉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方式进行约好;
2、定金有必要实践完成了交给;
3、定金数额不得超越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订金并非专门的法令概念,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其视为预付款。假如购房者不想买房了,是能够要求交还订金的,相同的,假如卖方不实行义务也不必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是说违约方无需补偿,详细赔付还需视状况以及洽谈成果而定。
此外,依据《关于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定行为的告诉》,开发商收取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两边在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以上便是相关的法令信息了,假如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在线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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