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票据行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2:08
我国有专门的收据法是用来标准汇票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行为。那么汇票的行为有哪些呢?这些行为别离具有什么含义?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期望对您了解这方面信息有所协助。
一、出票
(Draw/Issue)。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当确保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职责。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出票时有三种方法规则收款人:
1.限制性昂首(Restrictive payee),这种汇票通常会标示“pay ABC Co.Ltd. only”或"pay ABC Co.Ltd., not negotiable".这种汇票不得流转转让。
2.指示性昂首(To order)汇票常标有"pay ABC Co.Ltd.or Order"或许"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Ltd."。
3.持票人或许来人昂首(To bearer)常标示有“pay to bearer”或许"pay to ABC Co.Ltd. or bearer"。
二、提示
(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获得收据权力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三、承兑
(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许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款人的位置承当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职责。
四、付款
(Payment)。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刊出后交给付款人作为收款证明。汇票所代表的债款债务联系即告停止。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一、出票
(Draw/Issue)。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当确保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职责。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出票时有三种方法规则收款人:
1.限制性昂首(Restrictive payee),这种汇票通常会标示“pay ABC Co.Ltd. only”或"pay ABC Co.Ltd., not negotiable".这种汇票不得流转转让。
2.指示性昂首(To order)汇票常标有"pay ABC Co.Ltd.or Order"或许"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Ltd."。
3.持票人或许来人昂首(To bearer)常标示有“pay to bearer”或许"pay to ABC Co.Ltd. or bearer"。
二、提示
(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是持票人要求获得收据权力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三、承兑
(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远期汇票时,在汇票上签名,许诺于汇票到期时付款的行为。具体做法是付款人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Accepted)"字样,注明承兑日期,于签章后交还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对汇票作承兑,即成为承兑人以主债款人的位置承当汇票到期时付款的法律职责。
四、付款
(Payment)。付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向提示汇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额付款。持票人将汇票刊出后交给付款人作为收款证明。汇票所代表的债款债务联系即告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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