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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交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23:43
选好房子预备购买时需求预付定金,可是订金又是个什么鬼?很多人分不清定金与订金的差异,关于定金究竟该交多少,心里也没谱。下面就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什么是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行,根据法令规矩或许当事人两边的约好,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时或许缔结后实行前,依照合同标的额的必定份额(不超越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代替物。它是作为债款担保的必定数额的钱银,它归于一种法令上的担保方法,意图在于促进债款人实行债款,保证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签合一起,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好,一起还应约好定金的数额和交给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假如不实行债款,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假如不实行债款,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款。债款人实行债款后,依照约好,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许回收。
定金究竟该交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矩,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好,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 20%。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缔结前或付出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付出必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合同或许约好的债款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合同或约好的债款,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买卖,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好,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好,口头约好是不具备法令效力的,没有法令保护。因而,顾客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选用法令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稳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定认购合一起,向开发商交了必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回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经过签定认购、订货、预定合同的方法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假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缔结《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法令关于定金的规矩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缔结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缔结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行归责于当事人两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缔结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顾客能够依法自主决议是否缔结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实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尽管已缔结了定金条款,但只要顾客在交给了定金后,合同才收效;
(4)要辨明定金和预付款的差异,预付款便是预先付出,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使用购房者缺少相应的购房常识和经历,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圈套,成心让顾客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令上性质是不同的。根据担保法的规矩,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归于预先付出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假如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实行约好,则交给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和订金的差异
在售楼书验完今后要签定认购书,要交定金,提示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差异,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令概念,其意图是在于对合同的建立、实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矩,它有特定的法令内在,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实行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受定金的不实行债款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仅仅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实行债款的能够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必定要辨明是哪个“定”(订),由于有不同的法令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定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不然的话不给交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矩,定金与订金的差异首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给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好应交给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背;而交给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好应交给订金而未交给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背。
2、交给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债款时,不发生损失或许双倍返还预付款的结果,订金仅可作危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令规矩上有必定约束,例如《担保法》就规矩定金数额不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在约好,法令一般不作约束。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仅仅单独行为,不具有显着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发生的法令结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发生定金一切的四种法令作用,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假如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想要咨询,欢迎在线咨询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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