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23:45
在现代社会中,许多地方都需求签定合同,而大多数时分两边都会签定定金合同,有时也会付出订金,那么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差异?为了回答您心中的疑问,听讼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为您剖析,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订金与定金的差异详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发作的根底法令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关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好,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好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用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用,其功用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实行债款供给资金上的必定的支撑。订金的给付自身归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实行债款的行为。
3、二者的效果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用;而订金给付后,如发作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景象时,收受订金的一方有必要如数交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规模不同;定金担保方法,能够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实行债款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借合同、承包合平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押金的法令特点
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详细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别方法。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款的实行,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必定数额的金钱移送债务人占有,在债款人不实行合同时,债务人能够债款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款人依约实行了债款,则其所交押金能够抵作价款或许回收。
现在,我国现行法令关于押金尚无清晰的法令规则,依据法令没有强制性规则即为合法的法令准则,应当答应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纳约好给付必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法。
为更清晰地解说押金的法令特点,结合其与定金的法令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
1、定金担保的是债务,不具有物权效能;而押金应归于担保物权的领域;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法,而押金仅仅民间买卖过程中习惯上选用的方法,我国法令既未清晰供认也不制止押金这种担保方法;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能够是主合同的债款人,也能够是债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在约好,其数额能够高于或许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赏罚违约方的功用,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责任人实行合同的效果,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责任的,无权回收押金;而承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责任的,并不承当双倍返还押金的责任。
依据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令特点的了解和知道,主张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依据自己的需求,合理的挑选运用;
但有必要清晰的是:假如挑选定金担保方法,则有必要在合同中清晰约好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好有必要契合法令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则,且有必要选用书面的方法约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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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的差异详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发作的根底法令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关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好,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好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用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用,其功用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实行债款供给资金上的必定的支撑。订金的给付自身归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实行债款的行为。
3、二者的效果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用;而订金给付后,如发作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景象时,收受订金的一方有必要如数交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规模不同;定金担保方法,能够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实行债款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借合同、承包合平等有名合同之中。
三、押金的法令特点
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详细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别方法。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款的实行,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必定数额的金钱移送债务人占有,在债款人不实行合同时,债务人能够债款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款人依约实行了债款,则其所交押金能够抵作价款或许回收。
现在,我国现行法令关于押金尚无清晰的法令规则,依据法令没有强制性规则即为合法的法令准则,应当答应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纳约好给付必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法。
为更清晰地解说押金的法令特点,结合其与定金的法令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
1、定金担保的是债务,不具有物权效能;而押金应归于担保物权的领域;
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法,而押金仅仅民间买卖过程中习惯上选用的方法,我国法令既未清晰供认也不制止押金这种担保方法;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能够是主合同的债款人,也能够是债款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在约好,其数额能够高于或许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赏罚违约方的功用,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责任人实行合同的效果,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责任的,无权回收押金;而承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实行合同责任的,并不承当双倍返还押金的责任。
依据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令特点的了解和知道,主张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依据自己的需求,合理的挑选运用;
但有必要清晰的是:假如挑选定金担保方法,则有必要在合同中清晰约好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好有必要契合法令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则,且有必要选用书面的方法约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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