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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协议范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08:04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鉴于,
甲方一起出资建立的湖南xxx有限公司根据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定的借款合同获得了1000万元的银行借款,乙方赞同为该1000万元银行借款供给连带职责担保。为防止和化解乙方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定的《最高额确保合同》可能给乙方形成的经营风险,甲方整体股东赞同以其在该公司的悉数股权向乙方质押作为对乙方担保的反担保,经两边洽谈一致,就协议条款作如下约好: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根据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定的《最高额确保合同》第四条所承认的(一)、(二)项,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反担保协议所付出的诉讼费、产业保全费、请求履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整体股东在湖南xxx有限公司出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350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盈利及其他收益,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确保。
4、质押期间内甲方不得转让本质押股份,也不得依股份分取湖南xxx有限公司盈利。
第三条 质押期间
本协议确认的质押期间为两年,自湖南xxx有限公司应归还所借兴业银行长沙分行悉数借款本金及利息到期之日起核算。
第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时向乙方提交就质押事宜举行的湖南xxx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一致赞同质押股份的股东会抉择,一起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处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以及《最高额确保合同》如有修正、弥补而影响本质押合一起,两边应洽谈修正、弥补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以及《最高额确保合同》规则相一致。
第六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必定删省、修正、弥补时,应不革除或削减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当的职责,不影响或侵略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七条 发作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办法处置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金钱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公司违背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公司被宣告闭幕、破产的。
第八条 质押权的完成
乙方在甲方存在或呈现本协议第七条确认的景象时,能够采纳下列办法完成质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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