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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公司辞退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03:02
核心内容:职工被公司辞退了,那么劳作者究竟应该取得多少经济补偿?这也是广阔人事部门需求关心的一个问题。那么,劳作法关于辞退补偿又是怎么规则的,要考虑什么要素终究给职工合理的补偿?下文结合事例给各位解说,关于辞退职工劳作法是怎么规则核算经济补偿的问题。
【事例介绍】
公司由于运营成绩的问题,前段时间裁人了一部分职工,然后就依据《劳作法》的补偿准则,给他们满半年以上的人补偿一个月的月薪,缺乏半年的给了半个月月薪。但是,有些下面办事处的职工却不满足,说要补偿他们三倍的薪酬,提出公司辞退他们的理由不充分。其时由于人事上操作的职工现已离开了公司,考虑办事处与总部相隔两地,没有及时与他们签定劳作合同,故他们提出要补偿双倍薪酬,究竟应该怎么操作呢?不签合同的结果体现出来了。
【法令剖析】
依据《劳作合同法》的相关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该与劳作者签定书面劳作合同,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签定劳作合同的,应该双倍付出劳作者薪酬,超越一年未签定劳作合同的两边构成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公司没有跟你签定劳作合同,应该付出双倍薪酬作为补偿。别的,公司免除劳作合同应该向你付出经济补偿金,未满六个月的付出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公司是违法免除劳作合同的,须依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付出补偿金;若归于非过错免除合同,公司没有提早一个月告诉免除的,应该付出一个月的代告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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