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的管辖确定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6 08:08
在面临医疗事故的时分,许多受害者都会觉得自己有吃亏的状况,所以就会提起诉讼。在提起医疗诉讼的时分需求先找法院,而法院的统辖权是怎么样的话,则需求根据实际状况来进一步的区别。下面听讼网小编给你首要介绍相关常识。
一、医疗诉讼的统辖确定是怎样的
底层人民法院统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
中级人民法院统辖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
高级人民法院统辖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对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统辖权。
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合同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统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也能够把本院统辖的第一审案子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统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案子,以为需求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能够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通常状况下,医疗纠纷诉讼案子,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底层人民法院一审,上诉案子由该底层法院的上级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诉讼标的较大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的案子,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法律规则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24、和29条的规则,对医疗损害赔偿案子来说: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医疗损害赔偿案子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对医疗单位设在外地的分部、医疗点,若该分部、医疗点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书,由分部、医疗点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若分部、医疗点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则由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在提起医疗诉讼的时分除了要找对法院,还需求找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自己处理诉讼中发生的各种事宜,主张我们要能清楚相关诉讼规则。关于医疗诉讼的统辖确守时最好有律师在一旁协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能够来听讼网找个律师。
一、医疗诉讼的统辖确定是怎样的
底层人民法院统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
中级人民法院统辖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
高级人民法院统辖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被告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统辖。对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常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统辖权。
因医疗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许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因医疗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许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合同的两边当事人能够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统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子,也能够把本院统辖的第一审案子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统辖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案子,以为需求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能够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通常状况下,医疗纠纷诉讼案子,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底层人民法院一审,上诉案子由该底层法院的上级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诉讼标的较大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的案子,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法律规则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24、和29条的规则,对医疗损害赔偿案子来说: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单位,医疗损害赔偿案子由医疗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对医疗单位设在外地的分部、医疗点,若该分部、医疗点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书,由分部、医疗点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若分部、医疗点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则由医疗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在提起医疗诉讼的时分除了要找对法院,还需求找专业的律师来协助自己处理诉讼中发生的各种事宜,主张我们要能清楚相关诉讼规则。关于医疗诉讼的统辖确守时最好有律师在一旁协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能够来听讼网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