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域名纠纷案件存在的法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23:20
互联网络中的域名胶葛问题是近几年来呈现的新类型案子,现在仅有少量几个经济与科技兴旺的国家处理了为数不多的此类案子,可是它现已引起许多国家的法官、法学专家的留意。我国一些专家较早地认识到并具有远见地提请有关部门要对网络中发作的各种权益抵触问题引起满足的注重,美国国会已于一九九九年正式经过了有关的法案。1998年下半年, 我国的法院开端受理触及网络方面的案子。1999年8月,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榜首起网络域名胶葛案子。2000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荷兰英特艾基体系有限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的这件首例涉外域名胶葛案子作出了吊销域名注册、中止侵权的一审断定,7月初又对美国宝洁公司诉北京国网信息有限公司网络域名的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胶葛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不只判令中止侵权,并且榜首次作出补偿经济损失的断定。英特艾基公司诉国网公司的诉讼案是一件十分典型的域名胶葛案,是人民法院榜首次适用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则处理与网络有关的案子,也是榜首件由人民法院在审判中承认驰名商标的诉讼案,并演示性地处理了驰名商标与网络中的域名相抵触的有关法令问题。在我国行将入世之际,此案的断定向国际标明,我国知识产权的司法维护,不只在传统类型的案子中到达较高水平,就是在网络这样新类型的案子中也到达了较高水平,在这一点上咱们并不落后于国际兴旺国家。
这一类案子的审理,是在国内没有专门的法令,现行法令中也没有清晰详细的条文规则;司法审判实践没有现成的判例和经历;相关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又持有不同的观念;网络业界的不少人士着重网络的虚拟性和技术性,对法令标准网络中发作的行为和发作的权益抵触带有一种排挤心思的状况下进行的,因此在审理中遇到许多理论的和实践的问题。现将咱们对这些问题的考虑,作些概括,以求得专家、学者和同行的指导。
一、扼要案情
原告英特艾基公司诉称,该公司在国际二十九个国家和地区具有以“IKEA”命名的大型专卖店一百五十余家,运营家具及家居用品。一九八三年,经我国国家工商行政办理局商标局核准,在我国产品分类和国际产品分类以及服务上别离获得了“IKEA”、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和中文“宜家”的注册商标。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香港等九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多种产品和服务项目上注册了“IKEA”和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当该公司预备在我国互联网上注册以自己具有的注册商标“IKEA”为标志的域名时,却发现被告已在先注册了域名“ikea.com.cn”。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IKEA”与被告抢注的三级域名“ikea”相比较,二者的读音、字母组合以及顾客的呼叫方法等方面均彻底相同。所以,被告抢注的域名是对该公司已运用多年且极具首创性的注册商标公开的仿冒。该公司的商标“IKEA”是驰名商标,其相应的中文商标“宜家”在我国、香港、台湾等运用华语国家和地区也具有适当的知名度。自一九九八年以来,上海、北京现已先后开设以“IKEA”商标为标识的家居专卖店,“IKEA”商标在我国现已逐渐为顾客认同。一九九八年该公司在我国付出的广告宣扬以及推行费用为六百万元人民币,而一九九九年的费用则上升为一千七百万元人民币。被告在抢注“IKEA”域名后,长时间空置未加以运用,其行为违背了《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的准则态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所规则的诚笃信用准则相抵触,应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法院,恳求法院1、判令被告当即中止运用和刊出“ikea.com.cn”域名;2、判令被告承当案子的诉讼费用。
被告国网公司辩称,其注册的域名,系经我国政府授权的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依法检查同意注册的,应受法令维护。其注册“ikea”主要是预备在因特网上展开语音信箱服务事务,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开端,投入很多精力和资金进行长时间的策划和品牌扶植。其间“ikea”的意义是“I”和“Kea”的结合,“I”在互联网职业里是代表“Internet”的意思,“Kea”在英文中是“一种茸毛美丽喜爱吃肉,会学人说话的鹦鹉”。“拾人牙慧”在我国众所周知,我公司正是根据鹦鹉和语音的此种联络而注册的。其并不知道原告的商标“ikea”,何谈抄袭或仿照?更何况域名和商标是两种彻底不同的客体,对商标的维护并不能延伸到域名上。其注册了“ikea”域名后,尽管现在没有运营,但正在谋划注册关于因特网上语音服务方面的事务,与原告的家居业没有任何联络。根据自己的构思注册域名,并不违背法令的规则,原告指控,于法无据,故恳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悉数的诉讼恳求。
庭审中,原告英特艾基公司建议被告在因特网上注册以“IKEA”为辨认标志的域名,不只会构成我国顾客误以为该域名的所有人系“IKEA”商标的所有人,从而上网查询其所重视的“IKEA”产品或服务,并且会对其他国家的顾客构成相同的误导。原告建议“IKEA”为国际驰名商标,不只受我国法令的维护,更受我国参与的《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的维护。原告还建议被告注册“ikea”域名的行为对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危害并有持续构成危害的要挟,被告注册数千个域名的现实足以证明,其行为不只违背了我国域名办理职业的根本态度,还违背了诚笃信用之准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庭审中,被告国网公司未否定其注册了数千个域名的现实,但建议域名注册归于行政许可,本案域名获得的结果是因域名同意的详细行政行为发作的,假如该行为存在侵权问题,也是根据行政办理机关所发作的详细行政行为对第三人的侵权,与被告公司无关。假如原告以为域名行政主管机关不履行义务,或许以为该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损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又重申其所运用的“ikea”域名是自己共同的构思,被告于一九九七年请求注册“ikea”域名时,原告在我国还未开设任何一家专卖店,其在我国商场上并未享有较高的名誉,“IKEA”商标未经过我国工商行政办理局商标局根据《驰名商标确定和办理暂行规则》确定,该商标不归于驰名商标,被告注册“ikea”域名不是歹意注册。一起,被告以为其注册“ikea”域名也不构成对“IKEA”商标专用权的损害,由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则,商标专用权的维护规模是产品和服务,并没有将互联网络域名列入其间,故域名不属商标专用权的维护规模应是清楚明了的,且《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对驰名商标的维护并未扩展到域名的维护。原告引证《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对驰名商标的维护条款,对本案来说是不合适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英特艾基公司是注册商标“IKEA”的注册权人,该商标起源于一九四七年瑞典的农场主Ingvar Kamparyd的首创规划,“IKEA”是取其名字的首先字母与其家园地名Elmtaryd Agunnaryd的首先字母组合构成的。原告现已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日本、香港、台湾等九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种产品和服务项目上注册了“IKEA”和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该商标注册已有六十年的前史且其法令状况及运用从未连续。原告在国际的二十九个国家和地区已开设有一百五十五家运营家具及家居用品的大型连锁专卖店。一九九八年,国际规模内光临“IKEA”专卖店的顾客达一亿九千万人。同年,作为国际商标咨询机构的“INTERBRAND”公司,评价并排举了国际上六十个商场价值上十亿美元的商标品牌,“IKEA”商标列第四十三位。一九九九年,原告在国际规模内投入的“IKEA”商标的宣扬和推行费用为三亿七千三百万美元。一九八三年,原告在产品我国分类第十五、五十八类注册了“IKEA”商标,这以后,又在产品国际分类第二、八、十一、十六、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九、四十一和四十二类产品和服务上别离注册了“IKEA”、IKEA及图形组合商标和“宜家”商标。一九九八年,原告先后在上海、北京开设了以“IKEA”为标志的大型家居专卖店。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告国网公司在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请求注册了“ikea.com.cn”的域名。庭审中,原告英特艾基公司提出依据证明被告国网公司除注册了“ikea”域名外,现在已注册的千余个域名,其间包含amex/ bacardi/ boss/ cartier/ dupont/ carlsberg/ coia/ dunhill/ hertz/ lancome/ lv/ marriott/ omega/ philips/ polo/ rolex/ whisper等国际知名品牌或商标二百余个,且均空置在互联网上未实践运用。庭审中,被告国网公司供给了四张五颜六色的设置有“ikea”语音论坛主页的打印件,但并未供给其他依据证明该网页下具有契合其主页设置意图的实践内容,更没有依据标明“投入了很多精力和资金进行了长时间的策划和扶植”。关于原告供给的依据资料,被告未供给其他的辩驳依据。
二、法院断定和处理结果
法院以为,法令发起和维护公平竞争,运营者在商场竞争中应遵从诚笃信用的准则,并应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告英特艾基公司是“IKEA”的商标注册权人,“IKEA”商标在我国及其他许多国家早已注册,且运用从未连续;长时间以来由原告供给的以“IKEA”为标识的产品及服务广泛国际二十九个国家和地区;其巨大的年营业额,使其成为国际上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