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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10:29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一切权是归国家或许团体的,是不能归个人一切的,可是土地的运用权是能够归个人的,享有土地运用权的人,是能够将土地租借出去的,那么,土地租借合同期限不得超越多久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土地租借合同期限不得超越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第五条规则:“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有权依法承揽由本团体经济安排发包的乡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则“犁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别林木的林地承揽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延伸。”
该期限适用于: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承揽由本团体经济安排发包的乡村土地,归于对特别主体的特别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则:“租借期限不得超越二十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部分无效。租借期间届满,当事人能够续订租借合同,但约好的租借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越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缔结土地运用权租借合同不得超越20年,超越二十年的,超越部分无效。
《土地承揽法》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应当遵从以下准则:
(一)相等洽谈、自愿、有偿,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逼迫或许阻止承揽方进行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
(二)不得改动土地一切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处;
(三)流通的期限不得超越承揽期的剩下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运营才能;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租借实际上应当是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其流通期限应当按照《土地承揽法》第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三)流通的期限不得超越承揽期的剩下期限。
二、国有土地最长租借多少年
国有土地租借的期限有短期租借和长时间租借两种方式。短期运用,或许用于建筑暂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施短期租借,租借期一般不超越5年;需求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造后长时间运用的土地,应实施长时间租借,租借期限由租借合同约好,但最长租借期限不得超越同类用处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我国合同法规则,租借期限不得超越20年,超越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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