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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12:55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出现的一类安全事故,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员伤亡的,就需求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必定的期限内出具处理成果,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单能够补办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不能够补办
若不慎将交通处理书丢掉,当事人可向相关的交警大队恳求调取原件,复印一份,若交警部门没有原件,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述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可延聘律师向交警大队查询取证取,向法院申述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判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共同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恳求。
交通事故致死的,调停从处理丧葬事宜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或许定残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形成财产丢掉的,调停从确认丢掉之日起开端。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不能够补办”问题进行的回答,若不慎将交通处理书丢掉,当事人可向相关的交警大队恳求调取原件,复印一份,而且加盖交通管理部门的公章。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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