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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17:47

一、请求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
2、借款人或其爱人至少有一方在我中心交纳住宅公积金,或在经中心认可的其他中心交纳住宅公积金;
3、借款人或其爱人至少有一方接连、足额交纳住宅公积金满一年;
4、所购住宅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手续合法、产权明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二手房),而且不在拆迁布告、司法冻住或封存和危房规模之内,是所购住宅的产权人;
5、有安稳的收入、信誉杰出,具有准时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6、购买合法的自住住宅,已签定正式的房子生意合同,生意合同通过房产交易部分鉴证;
7、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则份额;
8、赞同用所购住宅处理典当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进行担保;
9、中心规则的其他条件。
二、员工处理存量住宅(二手房)公积金借款所需材料: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用身份证明和户口本、暂住证等有用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房地产转让合同或生意契约;
3、评价陈述;
4、过户后的产权证、土地证;
5、首付款凭据;
6、个人信誉陈述;
7、住宅公积金卡;
8、中心要求供给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处理流程:
员工供给要件材料—中心审阅(签定合同)—处理借款担保典当—受托付银行发放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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