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对5—6级伤残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23:51工伤保险对5—6级伤残待遇是怎么规则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则,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用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付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规范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自己薪酬,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自己薪酬;
(二)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作联系,由用人单位组织恰当作业。难以组织作业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补贴,规范为:五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70%,六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60%,并由用人单位依照规则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员工自己提出,该员工能够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的详细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规则,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用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付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挂彩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六级伤残为16个月;
(2)保存与用人单位劳作联系的,由用人单位组织恰当作业。难以组织作业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挂彩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依照规则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上海市员工最低月薪酬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自己提出,该工伤人员能够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方针的告诉》规则,工伤保险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规范为,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均匀薪酬;六级伤残的,为15个月;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规范为,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均匀薪酬;六级伤残的,为15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许逝世使劳作联系停止的,不享用第(2)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