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不赔怎样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21:56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是有所不同的,两者之间有必定的差异。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处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起,顺便处理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形成的物质丢失的补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相关的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补偿不赔怎样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则,我国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一般办法和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请求法院查询、冻住、划拨被请求实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问询或检查诘问有关被请求人存款状况的活动。
冻住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实行时,对被请求实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纳的禁绝其提取或搬运的一种强制办法。
二、请求法院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则:“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拘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存实行人及其所抚养家族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拘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决,并宣布协助实行告诉书,被实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事务的单位有必要处理。”在实行实践中,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常常运用的一种实行办法。拘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实行办法,拘留是临时性办法,是将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本来的单位,禁绝其动用和搬运,促使其在限制的期限内实行责任。如超越期限仍不实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给请求实行人。
三、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
被请求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产业。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办法,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请求实行人的有关产业贴上封条,就地封存,禁绝任何人搬运和处理的实行办法。
四、请求法院搜寻被请求实行人藏匿的产业。
在实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请求实行人不只逾期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并且还将产业搬运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实在的产业状况。针对这些状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则:“被实行人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并藏匿产业的,人民法院有权宣布搜寻令,对被实行人及其居处或许产业藏匿地进行搜寻。”
五、请求法院强制被请求实行人交给法律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实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给资产或许票证的,实行人员应在做好被请求实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两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请求实行人将法律文书交给的资产或票证应当直接交给请求实行人签收。被请求实行人不肯当面交给的,也能够将敷衍的资产或票证先交给实行人员,由实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资产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告诉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实行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则予以罚款,还能够向监察机关或许有关单位主张,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资产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宣布协助实行告诉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票证,因其过错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补偿。拒不补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请求实行资产的实践价值或许收据的实有价值裁决强制实行。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相关的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刑事顺便民事诉讼补偿不赔怎样处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则,我国人民法院强制实行的一般办法和手法有以下几种:
一、请求法院查询、冻住、划拨被请求实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问询或检查诘问有关被请求人存款状况的活动。
冻住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实行时,对被请求实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纳的禁绝其提取或搬运的一种强制办法。
二、请求法院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则:“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拘留、提取被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存实行人及其所抚养家族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拘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决,并宣布协助实行告诉书,被实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事务的单位有必要处理。”在实行实践中,拘留、提取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常常运用的一种实行办法。拘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实行办法,拘留是临时性办法,是将被请求实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本来的单位,禁绝其动用和搬运,促使其在限制的期限内实行责任。如超越期限仍不实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给请求实行人。
三、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的产业。
被请求实行人未按实行告诉实行责任,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请求实行人应当实行责任部分的产业。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办法,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请求实行人的有关产业贴上封条,就地封存,禁绝任何人搬运和处理的实行办法。
四、请求法院搜寻被请求实行人藏匿的产业。
在实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请求实行人不只逾期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并且还将产业搬运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实在的产业状况。针对这些状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则:“被实行人不实行法律文书确认的责任,并藏匿产业的,人民法院有权宣布搜寻令,对被实行人及其居处或许产业藏匿地进行搜寻。”
五、请求法院强制被请求实行人交给法律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实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给资产或许票证的,实行人员应在做好被请求实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两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请求实行人将法律文书交给的资产或票证应当直接交给请求实行人签收。被请求实行人不肯当面交给的,也能够将敷衍的资产或票证先交给实行人员,由实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资产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告诉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实行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则予以罚款,还能够向监察机关或许有关单位主张,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资产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宣布协助实行告诉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给的资产或许票证,因其过错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补偿。拒不补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请求实行资产的实践价值或许收据的实有价值裁决强制实行。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相关的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团体产业遭受丢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分,能够提起顺便民事诉讼。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