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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责任的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22:36
夫妻任一方对
个人财产
具有
所有权
,任一方以个人财产对外供给担保不为法令制止,但由于担保行为而发作的债款另一方则无须承当连带清偿职责,当然夫妻约好或相对方过后追认的景象在外。关于夫妻
共同财产
,一方在为对外担保行为时应征得夫妻另一方的赞同,除非过后夫妻有清晰约好或夫妻另一方作过后追认,不然一方要独自承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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