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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12:23
第五十三条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胶葛的,由当事人洽谈处理;不肯洽谈或许洽谈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也能够恳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确定侵权行为建立的,责令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处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述;侵权人期满不申述又不实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恳求,能够就侵略商标专用权补偿数额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述。
【释义】本条是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处理的规则。
商标侵权行为是市场经济开展到必定阶段必定发生的社会现象,它不只会阻止先进生产力的开展,打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使商标权利人的利益遭到巨大损失,还会损害到顾客的利益,因而实为一大社会公害,有必要不断加大查办力度,依法给予必要的制裁。
按照本条的规则,对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胶葛的,能够别离采纳以下方法处理:由当事人洽谈处理;不肯洽谈或许洽谈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也能够恳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其间“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是这次修正商标法新添加的规则,主要是为乐意自行洽谈处理的当事人供给了一种法令途径,能够起到削减诉争、进步处理胶葛功率的意图。关于不肯洽谈或许洽谈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许好坏关系人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能够恳求侵权人所在地或许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这是我国独有的处理商标侵权行为的双轨制,即司法与行政两条途径均能够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总归,上述规则有利于当事人按照自己的志愿挑选处理商标侵权案子的手法和机关,从而使商标法制愈加完善。
本条一起规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确定侵权行为建立的,责令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并可处以罚款。依据世界交易组织《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四十六条的规则,为了对侵权活动形成有用震慑,司法当局有权在不进行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现已发现正处于侵权状况的产品扫除出商业渠道、予以毁掉。据此,这次修正商标法对原法进行了弥补完善,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分力度,添加规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有权没收、毁掉侵权产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产品、假造注册商标标识的东西。详细司法实践中对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采纳下列办法阻止侵权:责令当即中止侵权行为;收缴并毁掉侵权商标标识;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东西。成心施行商标侵权行为的,除前面所列办法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没收侵略别人商标专用权产品及出售货款,一起对侵权人处以罚款。
最终,本条还对诉讼程序和实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则。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详细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处理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做出处理决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侵权人期满既不申述又不实行的,做出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能够恳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其实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恳求,能够就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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