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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婚姻无效的程序怎样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04:14
为处理不合法成婚问题,我国法令对无效婚姻进行了具体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婚姻当事人和好坏关系人能够恳求宣告婚姻无效。那么又应当怎么恳求婚姻无效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一)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处理成婚登记的婚姻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含婚姻当事人及好坏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好坏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二)法令文书称号以及当事人称谓
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子与一般离婚案子有所区别,有其本身特色。发动诉讼程序的法令文书称号不宜写作《民事申述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恳求书》。一起,不宜将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而应称为恳求人、被恳求人。
(三)程序上的特别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子,对婚姻效能的审理不适用调停。原告如恳求撤诉的,不予允许。关于婚姻效能的判定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以及申述。
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能够调停,调停达成协议的,另行制造调停书。调停不成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定,当事人不服的,能够上诉。
好坏关系人恳求宣告婚姻无效时,只能就婚姻效能提出恳求,而无权要求处理当事人产业及子女问题。假如婚姻当事人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能够同时审理,假如婚姻当事人没有提的,能够另行申述。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子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状况时,可依法承认其无效。
二、无效婚姻的阻却事由
当事人或好坏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案子,有必要是恳求时该婚姻依然具有法令规定的无效婚姻景象,不然不予支撑。如,成婚时男女双方或一方未到法定婚龄,但随着时刻的推移,如男女双方均已契合法定婚龄后,再以成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依法不予支撑。由于男女双方现已到达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其婚姻转化为有用婚姻,不能再建议宣告无效。此刻想免除婚姻关系只能申述离婚而不是恳求宣告婚姻无效。
十分感谢您的阅览,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有关恳求婚姻无效程序的法令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的状况较为杂乱,听讼网为您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欢迎您来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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