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亲属权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21:39亲属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身份权。对亲属权的损害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负有职责的亲属不实行其对享有权力的亲属所负的职责, 如有担负才能的祖父母对父母双亡的孙子女不尽抚育职责;一种是别人(指亲属以外的人)对亲属权的损害,如张某上有70岁老母亲李某,李某的日子来历全赖张某打工赚钱供应,而一日,素与张某不好的王某纠合一帮人将张某打成残废,张某再也不能给人打工了,李某的日子也失去了保证。这时王某就损害了李某的亲属权,即王某的行为损害了抚养职责人李某的身体健康权,从而使抚养权力人李某丧失了日子的来历。
在前面所说的两种状况下,权力人都可以要求损害人承当相应的法律职责。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第一种状况时,权力人可要求职责人承当持续实行、中止损害、赔偿损失的职责;在第二种状况,权力人可要求职责人承当中止损害、赔偿损失的职责。须指出的是,在第一种状况时,假如情节严重的话,损害人乃至或许构成遗弃罪或许优待罪;而在后一种状况,假如情节严重,损害人则或许构成成心杀人罪、成心伤害罪、过错致人逝世罪、过错致人重伤罪等。假如损害人的行为构成了违法,则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