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6:09
近年来“猝死”现象一再发作,便是由于我们都不重视重视自己的作业时长,熬夜加班,身体超负荷运转,年纪轻轻就把生命奉献给了作业和公司。真的是太不值得了。所以,各位小伙伴一定要清楚法律规则的作业时间,不要惧怕去保护自己的权力。
我国规则的工时准则有三种,包含规范工时制、归纳工时制和不守时工时制:
一、规范工时制
我国现行的规范工时准则是劳动者每日作业时间不超越八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延伸劳动者的作业时间。
依据规范工时制的规则,作业时间比较固定,且延伸作业时间有清晰严厉的约束条件:
1、用人单位每周应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歇息1日;
2、因生产经营需求,经与工会和劳动者洽谈,一般每天延伸作业时间不得超越1小时;
3、特别原因每天延伸作业时间不得超越3小时;
4、每月延伸作业时间不得超越36小时。
二、归纳核算工时制
指以月、季、年等为周期归纳核算作业时间的一种工时准则,但其均匀作业时间应与法定规范作业时间根本相同。
也便是说,在归纳核算周期内,某一详细日(或周)的实践作业时间能够超越8小时(或40小时),但归纳核算周期内的实践总作业时间应当不能超越总法定规范作业时间。如若超越,则超越部分视为延伸作业时间,应按相关规则付出酬劳,且延伸时间的小时数,均匀每月不得超越36小时。
三、不守时作业制
指劳动者因生产条件或作业的特别性,在一段时间内有必要进行连续生产或作业,而不受固定作业时间的约束,不进行固定核算作业日而无守时作业,选用轮休调休、弹性作业时间等方法的一种特别工时准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