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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抢劫罪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4:57
刑法是会跟着状况的改动而改动的,在咱们的日子中,有人在十分缺钱的时分,又没有其他方法,就只有挑选掠夺,掠夺在我国发作的仍是比较多的,那么掠夺罪加剧类型有哪些?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掠夺罪是怎么规则的?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掠夺罪加剧类型
1、入户掠夺。关于“户”的了解。首要有两种观念:其一,以为所谓“户”是指公民私家住所;其二,以为所谓“户”除公民私家住所外,还包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工作场所,供大众出产、日子的封闭性场所。后一观念首要以为进入其他公共建筑物掠夺,其损害性更为严峻,因而应予处分。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掠夺。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大众运用的火车、轿车、电车、船舶、航空器等。所谓公共,即指该交通工具是供不特定人或许大都人运用。对此,有些人以为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大众(不特定的大都人)运用的交通工具,因而供单位内部运用的交通工具如工厂校园班车并非是公共交通工具。这一界说来源于对“公共”的不同了解,它实践将特定的大都人和不特定的少量人均扫除于公共之外。关于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掠夺行为作加剧处理,是因为在此交通工具上所实施的掠夺关于社会的损害更大,关于社会秩序的损害也愈加严峻。在刑法将个人人身、产业等合法权益笼统为社会利益予以维护时,应当注重其社会性,即注重量的大都性。
3、掠夺银行或许其他金融组织的。所谓银行或许其他金融组织,是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及除银行以外的其他依法参与金融活动、展开金融业务的组织,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借公司、财政公司、信用社和保险公司。有的学者将该种景象解说为掠夺金库,人为地将上述规则限制过窄的规模,并不符台立法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7日实施的《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条规则,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则的“偷盗金融组织”是指偷盗金融组织的运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含偷盗金融组织的工作用品、交通工具等资产的行为。
4、屡次掠夺或许掠夺数额巨大的。这实践是将同种数罪作为加剧情节处理的典型。屡次掠夺是指掠夺次数在三次或许三次以上。“屡次掠夺”的适用,并不以每次掠夺行为现已既遂为条件,而且只需屡次掠夺行为是在刑法规则的追诉时效期限内即可。所谓数额巨大应当以为是指从客观而言其既遂后的实践所得数额,不应当包含所谓以主客观准则确定数额巨大。
5、掠夺致人重伤、逝世的。这一情节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存在,但至今对此依然存有争辩。作为成果加剧犯,上述规则包含过错致人重伤或许过错致人逝世景象,在理论和实务中均遭到认可;一起,因为存在着暴力的手法行为,因而,成心重伤也答应被容纳其间。
其它的刑法基本上没变,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争夺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争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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