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解释原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04:22
解说稳妥合同条款,应当遵从有利于被稳妥人的准则。这是稳妥法建立的稳妥合同条款解说准则。稳妥合同是两边当事人行使权力和实行义务的根据,应当精确地反映两边当事人的意思。在合同实行过程中,有时因为合同条款的用词意义不清,两边当事人对其所作的解说不一致,造成对合同约好的权力义务提出不同的建议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法院或裁定组织等法定机关对稳妥合同作出解说以处理争议。因为稳妥合同是附合合同,它的首要条款都是稳妥人事前草拟或印制的,稳妥人在拟定合同条款时或许更多地考虑本身的利益,而投保人因为专业知识和时刻的约束,难以对一些专业词汇和条文意义作深入细致的研讨,所以从公平合理视点动身,也为使稳妥人在拟定稳妥合同条款时做到文字清楚,意义清晰,稳妥法建立了这项解说准则。它的具体内容是,关于稳妥合同的条款,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许裁定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稳妥人和受益人的解说。
适用这一准则时应留意以下三点:
其一,这项准则适用于解说在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之间有争议的稳妥合同条款,关于没有发作争议的条款以及不是在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之间发作争议的条款,不适用这一解说准则。
其二,这项准则只在法院或裁定机关对有争议的稳妥合同条款作解说时适用。
其三,在稳妥合同中的词语既可作有利于稳妥人的解说,又可作有利于被稳妥人的解说时,应作有利于被稳妥人的解说。
适用这一准则时应留意以下三点:
其一,这项准则适用于解说在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之间有争议的稳妥合同条款,关于没有发作争议的条款以及不是在稳妥人与投保人、被稳妥人或许受益人之间发作争议的条款,不适用这一解说准则。
其二,这项准则只在法院或裁定机关对有争议的稳妥合同条款作解说时适用。
其三,在稳妥合同中的词语既可作有利于稳妥人的解说,又可作有利于被稳妥人的解说时,应作有利于被稳妥人的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