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02:41
很多人不清楚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以为两者都是一个人开办的呀?实际上,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是有较大差异的,下面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一些关于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两者有哪些差异的相关常识的介绍。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差异:
1、出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主体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令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归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归于非法人安排,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称号应该带有“有限职责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称号则不能称公司。
3、建立条件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建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约束,只需“有出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别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钱银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职责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方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则。
4、出资者职责承当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当“有限职责”,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情况下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以其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其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别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财政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管帐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管帐报告,并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管帐帐簿,进行管帐核算,无需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回答,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差异:
1、出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主体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令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归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归于非法人安排,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称号应该带有“有限职责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称号则不能称公司。
3、建立条件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则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建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约束,只需“有出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别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钱银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职责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方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则。
4、出资者职责承当不同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当“有限职责”,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情况下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以其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出资人在请求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其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
别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财政核算要求高于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管帐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管帐报告,并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管帐帐簿,进行管帐核算,无需经管帐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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