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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有没有土地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7:46
很多人都知道拆迁安顿房与一般的商品房有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在房子产权方面,由于种种原因,拆迁安顿房土地证往往存在“办证难”的问题。那么,拆迁安顿房有没有土地证?拆迁安顿房土地证该怎么处理呢?概况请见下文。
什么是拆迁安顿房?
拆迁安顿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缔造和其他公共设施缔造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顿所建的房子。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顿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寓居运用的房子。
依据相关法规及方针的规则拆迁安顿房子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严重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缔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依照有关方面的规则,被安顿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子产权归于个人一切,但在获得一切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买卖。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要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经过其他途径安顿或代为安顿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比较没有什么差异,归于被安顿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约束,能够自在上市买卖。
首先要声明的一点是,安顿房和其他的房产相同,也是有土地证的,需求依照既定的程序去处理。
拆迁安顿房怎么处理土地证?(仅供参考)
一、就事程序:接件—初审—审阅—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二、作业时限:20日
三、需供给挂号材料:
1、土地挂号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运用权切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切割证);
4、房子拆迁协议;
5、《房子一切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凡上述复印件有必要带原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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