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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数罪并罚可以缓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5:14
咱们知道,假如一人犯稀有罪的,应该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兼并履行各种赏罚,也有利于罪犯的改造。那么,刑事案子数罪并罚能够缓刑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人犯稀有罪,各罪别离契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数罪并罚后能否适用缓刑?对此颇有争议。否定说以为,缓刑只能针对罪刑较轻的违法,假如行为人身犯数罪,哪怕单个违法的客观损害不是很严峻,其片面恶性也是非常严峻的,不能再适用缓刑,不然违背立法意图,使赏罚失于宽纵。肯定说则以为,缓刑本是一种赏罚履行方法,与“数罪并罚”的规则没有直接联络,身犯数罪并不必定标明违法人片面恶性巨大。并且,实践的案情千变万化,数罪适用缓刑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对赏罚调理的弹性效果,在契合缓刑本质要件的状况下,完全能够适用缓刑。
小编以为,我国刑法规则的缓刑是一种赏罚履行方法,其含义在于经过较为平缓的赏罚履行,削弱赏罚对罪刑较轻违法人的影响,协助其从头融入社会,更好地发挥刑法的教育和赏罚功用。行为人犯数罪阐明他是接连违法,片面恶性和再犯或许性相对较大,难以确保他不再持续违法,因而在考虑适用缓刑时,应非常稳重,从严把握,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贪婪、纳贿、挪用公款违法分子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则》中就指出:对贪婪、纳贿、挪用公款共同违法中情节严峻的主犯,或许犯稀有罪的,不适用缓刑。上一年经过并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的有关规则特别是适用条件进行了完善和细化,其传达的意思,也是要司法实践严厉把握缓刑适用的条件,稳重适用缓刑,以便更好地发挥缓刑的效果,完成赏罚的意图。
可是,稳重不等于排挤。关于一人犯稀有罪的状况,绝对地排挤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妥的,这样既不利于赏罚意图的完成,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相悖。因而,关于一人犯稀有罪,应该有条件地答应适用缓刑。在详细审判实践中,能够作如下差异,即除了下列状况外,能够适用缓刑:
1.行为人犯有同种数罪。行为人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阐明其自我管控才能不强,片面差错较大,恶性较深,当必定的状况发作或条件适合时,其或许再次违法,人身危险性较大。当然,这儿也有成心和差错两种状况。有人建议,两次以上差错犯同一种罪,不该扫除缓刑的适用。笔者以为,尽管差错违法一般不如成心违法片面恶性大,但差错违法,无论是过于自信的差错仍是疏忽大意的差错,行为人片面上都是有差错的,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相同阐明其判别和控制才能不强,对行为成果知道缺少,对他人和社会的生命财产注重不行,遇有相同状况,很或许重蹈覆辙,再次违法,因而,也不宜适用缓刑。
2.行为人犯有两个以上成心违法。成心违法较之于差错违法,片面恶性更大,行为人两次以上成心违法,不论是同种违法仍是不同种违法,都标明其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再犯的或许性大大增强,因而,不该适用缓刑。
3.行为人具有与所犯之罪同类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间隔违法仅是一步之遥,因而,假如行为人具有与所犯数罪中某一违法相类似的一般违法行为,即标明其在该类行为方面具有较深的片面恶性和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故不该适用缓刑。比方,行为人犯有成心伤害罪(轻伤)和交通肇事罪,一起又因打架斗殴或醉酒驾驭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就不能适用缓刑;再比方行为人所犯数罪中有盗窃罪,一起又因欺诈、侵吞、敲诈勒索等一般侵财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也不宜适用缓刑。
4.依据刑事方针和违法态势不宜适用缓刑的。赏罚的适用、刑事方针的拟定取决于违法态势的发展变化,在详细案子中是否适用缓刑也要看该类违法的实践发作状况。比方,近年来,我国安全出产局势严峻,出产安全事故频发,为依法惩治损害出产安全违法,促进全国安全出产局势持续安稳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3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损害出产安全刑事案子审判作业的定见》,其间第十八条就规则,关于因损害出产安全违法数罪并罚的,准则上不适用缓刑。实践中,假如某一类违法高发频发,损害严峻,社会反响强烈,即使没有相关司法解释或辅导定见,也应该尽量不适用缓刑。
关于上面几种状况之外的数罪,准则上能够适用缓刑。但详细案子中要严厉检查个罪适用缓刑的条件。关于身犯数罪的行为人在适用缓刑时要严厉慎重,关于适用缓刑的本质要件,即适用缓刑不致再损害社会,更要归纳案情,全面剖析,从严检查。能够经过对被告人家庭状况、个人成长阅历、周围环境、作业状况、精神状态、身体状况等进行充沛了解,逐项点评,结合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对违法分子违法前的体现、信誉程度和违法后的思维言语、罪过告知、知道程度、悔改体现等片面方面及客观行为体现,进行猜测。猜测点评成果达到了规则的人身危险性低值边界才能够适用缓刑。至于判定书的写法,若行为人身犯数罪,各罪皆应判处缓刑,则判定书应别离写明每一违法缓刑状况,然后依据刑法规则数罪并罚,并决议缓刑检测期。而不该是个罪不判处缓刑,只是在数罪并罚后宣告缓刑。理由是,缓刑是一种赏罚的履行方法,是针对个罪而言的,假如个罪中没有适用缓刑,而数罪后却宣告缓刑,则体现为“个罪不缓刑、数罪才缓刑”的现象,导致逻辑不通。
以上评论了判定时既已发现数罪的状况,关于判定宣告后缓刑检测期内行为人再犯新罪或许发现漏判的罪,能不能再适用缓刑?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这种状况的被告人依照数罪并罚的准则进行判定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补偿、交纳罚金等情节,依然适用了缓刑,笔者以为这种做法是不契合刑法规则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则,被宣告缓刑的违法分子,在缓刑检测期限内犯新罪或许发现判定宣告曾经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定的,应当吊销缓刑。原判缓刑既已吊销,并罚后当然就不能再适用缓刑。特别是关于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违法的,现已从事实上证明其缺少应有的悔罪体现,持续损害社会,然后标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自身便是过错的,假如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便是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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