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18:58主体约束
产业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能够获得产业的人。它既不像人格权,为全部人所享有,也不像亲属权,只要与别人发作亲属关系即享有亲属权。产业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令答应私家(天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例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土地归于国有(全民所有),不得为私有,因此土地即不得为作为民事权力的私家产业权的客体。即在债务也有这种景象,所谓不融通物即指不得为买卖客体然后不得为债务客体之物。因此,产业权的景象常因各个国家的社会制度而有不同。历史上奴隶制下与资本主义制、现代资本主义制与社会主义制下的产业权的状况很不相同。在这一点,产业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力,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产业价值
产业权除很少的破例景象以外都是具产业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能够金钱核算的。一般讲到这一点,都以私家信函、爱人遗物(如头发)等也可为所有权的标的为例。就在这种景象,当这些东西成为买卖标的时也是有经济价值的。
不具专特点
产业权原则上都是能够处置的,不具专特点。能够处置,指能够转让、能够承继;能够扔掉。不具专特点,因此能够由别人代为行使。在一般景象,权力的归属与权力的行使是可分的,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力由法定代理人行使、破产人的权力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失踪人或禁治产人的权力由管理人行使等。当然,产业权中也有具专特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