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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确认的债权能行使代位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01:42
在许多时分,人与人之间可能会发生债务胶葛,假如有一个债务没有进行承认,这个时分债务人是否能够行使代位权?相关的规矩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咱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未经承认的债务能行使代位权吗
合同法第73条规矩的代位权为债务人的权力,《合同法解说(一)》于第11条进一步规矩了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合法。此条件在实践中怎么掌握,存在争议。一种定见以为,只需经过法院或裁定组织审理承认的债务,才干视为合法债务,才契合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其他未经法院或裁定组织的收效法令文书承认的债务,不能视为合法债务。另一种定见以为,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合法,是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本质要件,应该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检查和承认,在当事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只需能供给证明债务存在的一般依据,如合同、欠条等,法院就应该受理。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供给一般的依据证明债务的存在,不该仅限于经过法院或裁定组织审理或裁定承认的债务。首要理由在于,合同法和《合同法解说(一)》尽管规矩债务人的债务合法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但该债务合法应该是法院受理代位权诉讼后,在代位权诉讼中检查债务人的代位权是否建立时应检查的内容,并非在立案受理时应该检查的内容。
法院受理代位权胶葛案件,应该如受理其他民事案件相同,只对有关依据作方法检查,只需当事人供给了依据,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务存在,法院就应立案受理。至于该债务是否实在存在,是否合法,应在代位权胶葛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检查承认。并且,债务债务联系为民事法令联系,债务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力,依照民事行为意思自治的准则,当事人能够随意设定债务债务联系。当事人建立某种债务债务联系后,在未被司法机关承认无效前,尽管不能直接恳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应以为具有法令效力,能够行使代位权。
二、行使代位权要注意什么
(一)债务人代位权的客体规模较窄,仅限于债务。
我国《合同法解说》(一)第13条规矩的代位权客体规模是: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务。第12条一起着重专归于债务人本身的债务,如根据抚育联系、抚育联系、奉养联系、承继联系发生的给付恳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伤补偿等权力,不属代位权的客体规模。清楚明了,除在代位权客体约束方面我国与传统理论类似外,我国的代位权客体规模显着比传统理论所言狭隘。
(二)债务人代位权的行使方法单一。
根据我国法令规矩,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方法只能经过司法程序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仅规矩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恳求。明显,我国代位权只能以诉讼方法行使。至于裁定方法、直接行使等手法因法令没有规矩,明显不予答应。
(三)我国代位权行使的作用适用“直承受偿规矩”。
所谓“直承受偿规矩”是指在债务人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直接向债务人实行清偿责任,债务人就次债务人的清偿优先受偿。我国《合同法解说》(一)第20条规矩: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代位权建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实行清偿责任,债务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相应债务债务联系即予消除。这一规矩表现了我国代位权行使成果的“直承受偿”规矩,也是对传统理论“入库规矩”的打破。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假如没有满足的依据能够证明债务的存在,一般状况是能够行使代位权的,代位权在行使的过程中是为了维护本身的权力,这个是法令赋予咱们的权力。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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