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22:45
一、处理刑事案子
(一)律师处理刑事案子,实施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办阶段 800—5000元/件
2、申述阶段 8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 1600—15000元/件
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子 1000—10000元/件
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子 1000—5000元/件
(二)作为刑事自诉案子的自诉人或公诉案子被害人的署理人参与诉讼的,参照处理刑事案子的规范收费。
(三)处理案情特别杂乱,影响特别严重的刑事案子,能够在本条第(一)项规则规范数额以上,与当事人洽谈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越本条第(一)项规则的5倍。
二、署理民事、经济、行政案子
(一)律师署理民事、经济、行政案子的调停、裁定、诉讼,不触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
触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份额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规范
50,000元以下 免收
50,001至100,000元 1.5%—5%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二)案情疑问杂乱或有严重影响的案子,能够在本条第(一)项规范数额以上与当事人洽谈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越规则规范的3倍。
三、署理各类诉讼案子的申述500—5000元/件,或计时收费。
四、回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五、制造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为150元—1500元。
六、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规范:
计时收费为50—1000元/小时。
七、担任法律顾问、署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收费。
八、本规范未作翔实规则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收费。
九、其它事项
1、律师事务所能够与委托人实施胜诉收费等其他方式的洽谈收费。
律师事务所能够与委托人就实施胜诉收费进行洽谈,收费规范可在标的额的10—30%的规模(不包括本告诉附件1第八条所列费用)与委托人洽谈收取、收取该费用后,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
2、国务院批阅确认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此规范下浮30%收费。
(一)律师处理刑事案子,实施分诉讼阶段计件收费。
1、侦办阶段 800—5000元/件
2、申述阶段 8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 1600—15000元/件
4、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案子 1000—10000元/件
5、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案子 1000—5000元/件
(二)作为刑事自诉案子的自诉人或公诉案子被害人的署理人参与诉讼的,参照处理刑事案子的规范收费。
(三)处理案情特别杂乱,影响特别严重的刑事案子,能够在本条第(一)项规则规范数额以上,与当事人洽谈收费,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越本条第(一)项规则的5倍。
二、署理民事、经济、行政案子
(一)律师署理民事、经济、行政案子的调停、裁定、诉讼,不触及财产关系的1000—6000元/件;
触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份额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规范
50,000元以下 免收
50,001至100,000元 1.5%—5%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二)案情疑问杂乱或有严重影响的案子,能够在本条第(一)项规范数额以上与当事人洽谈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越规则规范的3倍。
三、署理各类诉讼案子的申述500—5000元/件,或计时收费。
四、回答法律咨询:10—100元/件,或计时收费。
五、制造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为150元—1500元。
六、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规范:
计时收费为50—1000元/小时。
七、担任法律顾问、署理非诉讼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收费。
八、本规范未作翔实规则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洽谈收费。
九、其它事项
1、律师事务所能够与委托人实施胜诉收费等其他方式的洽谈收费。
律师事务所能够与委托人就实施胜诉收费进行洽谈,收费规范可在标的额的10—30%的规模(不包括本告诉附件1第八条所列费用)与委托人洽谈收取、收取该费用后,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
2、国务院批阅确认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应按此规范下浮3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