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补缴社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08:56个人补缴社保条件
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5年。2、医疗部分:男最低缴费25年、女最低缴费20年。
三、补缴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进行补缴;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为过渡性,(详细人员审阅档案后,才可确认合适补缴哪年稳妥)
四、缴费人员类别:
1、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市乡镇):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可享用每月收取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2、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自己,一起,不享用每月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3、外阜非农业户口(外阜乡镇):⑴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员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员工退休时,可在京处理退休手续,并与本市乡镇户口人员享用同等待遇;⑵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员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退休时该员工也可回客籍处理退休手续,并把北京的缴费记载转回该员工客籍,依据当地方针,该员工享用当地的养老及医疗待遇。
4、外阜农业户口:在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给该员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员工在退休时将所缴金额个人账户及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自己,且不享用养老和医疗待遇。
五、补缴人员类型:
1、自作业之日起到现在从未交纳过社保,且自缴费之日起至退休缴费年限不行的人员;
2、自作业之日起,原作业单位已给交纳社保费,从单位出来后自己未持续交纳社保费,且现在缴费年限不行的人员;
3、不想连续工龄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