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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20:11

再婚是指一方在爱人逝世后或两边离婚今后与别人再次成婚的行为。那么,再婚挂号需求离婚证吗?为了证明自己的独身状况,离婚者需供给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定书。
离婚后再婚挂号需求什么手续?
关于再婚挂号需求什么手续,《婚姻挂号法令》规则,处理再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两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五颜六色合影相片(可当场摄影);
(四)离婚者需供给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定书。
当事人处理再婚挂号的特别规则: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请求再婚,假如其前次婚姻联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令经过司法程序免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定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决供认。被裁决供认的,视为有用;被驳回的,视为无法令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联系是在国外婚姻挂号机关挂号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决供认,但须经其寓居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组织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请求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联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令经过司法程序免除的,须一起供给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爱人的国籍证明。其原爱人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定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决供认。被裁决供认的,视为有用;被驳回的,视为无法令效力。
其原爱人是外国公民,或许其前次婚姻联系是在国外婚姻挂号机关挂号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决供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组织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五、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应将成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供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定裁决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定书发作法令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成婚挂号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定民事司法帮忙公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运用,按公约的有关规则处理。
七、请求成婚当事人供给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抹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不予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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