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采取拘传、传唤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7 00:30
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的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检察院机关采纳拘传的程序和条件,希望能更好的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拘传的概念
拘传,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未拘留、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地址承受讯问的强制办法。拘传是刑事强制办法中最细微的一种。
拘传的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矩,人民检察院依据案子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能够拘传。因为拘传对人身自由约束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又能够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承受讯问,因而,关于不宜采纳拘捕、拘留强制办法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能够采纳拘传,使其到案承受讯问。这样,既能够尽可能少的约束公民的人身自由,又能够抵达讯问的意图。传唤是告诉没有拘留、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自行依照指定时刻抵达指定地址承受讯问的行为。
拘传和传唤的差异
拘传和传唤尽管都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拘传是直接强制犯罪嫌疑人抵达特定地址承受讯问;传唤则是告诉犯罪嫌疑人自行依照指定时刻抵达指定地址承受讯问,它本身是告诉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而,传唤不是强制办法。
人民检察院采纳拘传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纳拘传办法,应当经检察长同意,并签发拘传证。履行拘传能够由检察人员或许司法警察进行,履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履行时,应口头向被拘传人阐明拘传的理由,并出示拘传证,拘传证应载明被拘传人的名字、性别、拘传的理由、押解场所、签发日期,并由签发人签名或盖章。遇有抵抗拘传的景象时,履行人员能够依法运用规矩的械具,如手铐等,逼迫其到案承受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应当再对其运用械具。刑事诉讼法规矩,拘传、传唤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12小时。拘传时刻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端核算。
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地址地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矩:“关于不需要拘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能够传唤到犯罪嫌疑人地址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许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刑诉法关于拘传地址问题没有明确规矩。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第三十五条明确规矩:人民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地址市、县内的地址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地址的市、县进行;特别状况下,也能够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许居住地地址的市、县内进行。
拘传的概念
拘传,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未拘留、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指定地址承受讯问的强制办法。拘传是刑事强制办法中最细微的一种。
拘传的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矩,人民检察院依据案子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能够拘传。因为拘传对人身自由约束的强制性相对较弱,但又能够依法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承受讯问,因而,关于不宜采纳拘捕、拘留强制办法而又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能够采纳拘传,使其到案承受讯问。这样,既能够尽可能少的约束公民的人身自由,又能够抵达讯问的意图。传唤是告诉没有拘留、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自行依照指定时刻抵达指定地址承受讯问的行为。
拘传和传唤的差异
拘传和传唤尽管都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行为。拘传是直接强制犯罪嫌疑人抵达特定地址承受讯问;传唤则是告诉犯罪嫌疑人自行依照指定时刻抵达指定地址承受讯问,它本身是告诉的性质,其强制性没有拘传直接,因而,传唤不是强制办法。
人民检察院采纳拘传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纳拘传办法,应当经检察长同意,并签发拘传证。履行拘传能够由检察人员或许司法警察进行,履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履行时,应口头向被拘传人阐明拘传的理由,并出示拘传证,拘传证应载明被拘传人的名字、性别、拘传的理由、押解场所、签发日期,并由签发人签名或盖章。遇有抵抗拘传的景象时,履行人员能够依法运用规矩的械具,如手铐等,逼迫其到案承受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应当再对其运用械具。刑事诉讼法规矩,拘传、传唤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12小时。拘传时刻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端核算。
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地址地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矩:“关于不需要拘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能够传唤到犯罪嫌疑人地址市、县内的指定地址或许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刑诉法关于拘传地址问题没有明确规矩。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第三十五条明确规矩:人民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地址市、县内的地址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地址的市、县进行;特别状况下,也能够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许居住地地址的市、县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