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私房出租在税收上有什么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15:17

私房租借在税收上有什么问题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各位读者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1、问:个人租借寓居用房和非寓居用房交税有没有差异?
答:个人租借寓居用房和非寓居用房交税是有差异的。
2、问:怎么区别寓居用房和非寓居用房?
答:以房子所有者权证上注明的房子用处为区别规范。
3、问:个人租借寓居用房怎么交税?
答:个人租借寓居用房,按5%的归纳征收率交税。转租再转租的,按2.5%的归纳征收率交税。 还应按规则征收城镇土地运用税。
4、问:个人租借非寓居用房怎么交税?
答:个人租借非寓居用房,应按规则征收经营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房产税开征规模的,还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运用税。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私房租借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则,结合我县实践,特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的私房租借,是指个人将场所、房子、门面及其设备租借给别人运用的事务。
第三条 场所、房子、门面或设备的租借人为租借业当地各税的交税义务人。
第四条 私房租借税收采纳以税务机关自征和托付城镇或大街居委会代征相结合的方法。
第五条 私房租借以租借人获得的钱银、什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计税根据。
第六条 私房租借的交税规则和规范按下述准则处理:
1、租借给居民寓居,租金收入未到达起征点的免征经营税,到达的按租借收入全额交纳3%的经营税,一起按经营税额交纳5%(乡村1%)的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按租借收入交纳4%的房产税(不含房产税未开征区);
2、租借用于生产经营的,租金收入未到达起征点的免征经营税,到达的按其获得的租借收入全额征收5%的经营税,一起按经营税额5%(乡村1%)交纳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按租借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不含房产税未开征区);
3、私房租借一次(月)获得租金收入缺乏4000元扣除800元,超越4000元扣除20%后的余额,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租借房子或场所按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则的单位税额0.5—2.3元/平方米规范核算征收土地运用税(详细单位税额地段及规范见湘地税函[2001]016号)。
5、私房租借合同和协议,已记载租金数额的按金额千分之一,未记明租金数额的按份5元,由合同两边在书立合一起申报交纳印花税
第七条 私房租借的租借人应凭地税机关监制的租借专用发票获得租借收入,并按月或按季申报交纳经营税及其他当地各税。
第八条 私房租借的承租人应凭地税机关监制的租借专用发票付租借借费。租借人没有供给发票的,承租人应催促租借人到地税机关申报交税开具发票后付租借借费。
第九条 私房租借的租借人不能精确供给租借收入的,税务分局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则的次序核定其经营收入额和应交税额。
第十条 私房租借的交税人应按规则申报处理税务挂号。
第十一条 各税务分局可根据房子座落地富贵程度和面积巨细区分私房租借税收的地段等级,拟定切实可行的征收规范,并报县局同意后履行。
第十二条 私房租借的租借人和承租人,发作下列状况之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一)未按规则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的;
(二)未按规则期限申报缴交税款的;
(三)未按规则代征代扣代缴税款的;
(四)不缴、少缴税款的;
(五)假造假合同,假协议,不供给有关资料或供给其他假证明资料的;
(六)未按规则获得或供给合法发票的。
第十三条 本方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履行。
第十四条 本方法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