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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小心落入用工单位布设的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06:47

法令部分提示广阔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作合同方面布设的圈套。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表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迫隶属位置。
二是“押金合同”。一般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危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选用格局合同,底子不与劳作者洽谈,不向劳作者批注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动身规则用工单位的权力和劳作者的责任,而很少或许底子不规则用工单位的责任和劳作者的权力。关于这样的合同,因为其约好的条款内容与法令相冲突,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存亡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作法》的有关规则实行生命安全责任,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换岗到同行业的公司作业;有的合同还规则,求职者全部举动都得遵从用人单位组织。
六是“双面合同”。便是有的用人单位预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依照有关部分的要求签定,以对外敷衍有关部分的查看,但在劳作过程中并不实践履行,真实履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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