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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下班路上摔倒属于工伤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19:13
读者咨询张阿姨经过家政公司雇了一个保姆,有一天保姆下班回家时不小心跌倒,导致多处骨折。保姆以为这是工伤,要求张阿姨承当补偿职责。张阿姨问:该保姆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回答依据《劳作法》及《劳作合同法》第二条规则能够确认,现在在我国,保姆并不是劳作法意义上的劳作者,保姆与雇主之间并不存在劳作联络,其并不受劳作法及劳作合同法维护,故该保姆不能以《劳作法》及《劳作合同法》来向张阿姨建议工伤补偿。
别的,因为该保姆是由张阿姨经过某家政服务公司雇来的,故该保姆或许和某家政服务公司存在劳作联络,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则,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被确定工伤的应当是遭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而本案中,该保姆的受伤并非是因交通事端引起,故即使其与某家政服务公司存在劳作联络也无法享用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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