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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05:14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大国,任何人在法令面前都是相等的,有些人违背法令就会遭到相应处分。其间有种惩罚就是被单处或许附加掠夺政治权力。它是对自然人的政治权力的一种约束, 但不是对自然人的悉数否定,不能彻底操作自然人的民事日子。那么掠夺政治权力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回答。
一、掠夺政治权力的内容是什么
掠夺政治权力是指依法掠夺违法分子必定期限参与国家办理和政治活动权力的惩罚办法。
掠夺政治权力包含掠夺以下四项权力: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力。国家机关包含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办理以及其他作业职务。也就是说被掠夺政治权力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作业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力。被掠夺政治权力的人能够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团体中持续作业,可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推举权和被推举权。推举权是指推举法规则的,公民能够参与推举活动,依照自己的自在毅力投票推举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力,即参与投票推举的权力;被推举权是指依据推举法的规则,公民能够被提名为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提名人,当选为公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力。推举权和被推举权是公民的一项根本政治权力,是公民参与国家办理的必要条件和有效途径,被掠夺政治权力的违法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力。
4、言辞、出书、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在的权力。所谓言辞自在,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在;出书自在,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方法出书著作,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在;结社自在,是指公民为必定主旨组成某种社会安排的自在;聚会自在和游行、示威自在,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地和志愿的自在,仅仅表达的方法不同。这六项自在,是我国宪法规则的公民的根本政治自在,是公民发表意见、参与政治活动和国家办理的自在权力,被依法掠夺政治权力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在。
对违法分子判处掠夺政治权力的时分,应当依据违法的性质,损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议掠夺政治权力的期限,尤其是附加掠夺政治权力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掠夺政治权力既能够附加适用,也能够独立适用。法令规则附加适用掠夺政治权力的,一般是较重的违法,独立适用掠夺政治权力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违法。
二、适用方法
1、附加适用
依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则,附加适用掠夺政治权力的目标首要是以下三种违法分子:
(1)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
(2)成心杀人、强奸、放火、爆破、投毒、掠夺等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违法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违法分子,对该类违法分子应当掠夺政治权力终身。依据1997年12月23日中华公民共和国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对成心伤害、偷盗等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违法分子能否附加掠夺政治权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则,对成心伤害和偷盗等其他严峻损坏社会次序的违法,违法分子片面恶性较深和违法情节恶劣、罪过严峻的,也能够依法附加掠夺政治权力。
2、独立适用
独立适用掠夺政治权力,是当作一种不掠夺罪犯人身自在的轻刑,适用于罪过较轻与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有用掠夺政治权力的条文均规则在刑法分则傍边,共有17个,首要有以下几种违法:
(1)损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割裂国家罪,鼓动割裂国家罪,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罪,鼓动推翻政权罪,赞助罪。
(2)侵略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力罪中的不合法掠夺别人人身自在罪,凌辱、诽谤罪,鼓动民族仇视、民族轻视罪,损坏推举罪
(3)波折社会办理次序罪中的波折公事罪,聚众打乱社会次序罪,招摇撞骗罪,假造、变造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印章罪,假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公民团体的印章罪,假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打砸抢”罪,打乱社会次序罪,聚众打乱公共场所次序、交通次序罪,安排黑社会性质安排罪,不合法聚会、游行、示威罪,不合法带着兵器、控制刀具或许爆破物参与聚会、游行、示威罪,损坏依法举办的聚会、游行、示威罪,凌辱国旗、国徽罪。
(4)损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打乱军事禁区、军事办理区罪,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装备部队公函、证件、印章罪。
(5)渎职罪中的走漏国家秘密罪,司法作业人员徇私枉法罪。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则掠夺政治权力的违法,不得独立适用掠夺政治权力
经过听讼网小编介绍了被单处或许附加掠夺政治权力的意义,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知道。掠夺的政治权力有四种类型。掠夺政治权力有两种适用方法,附加适用和独立适用。即被单处或许附加。这两种方法所适用的目标不同,惩罚程度也不同。假如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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