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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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1 02:02
2013年厦门市人身危害赔偿标准
1、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元(逝世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2、农人人均纯收入13455元(逝世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3、乡镇居民人均消费开销24922元(被抚养人日子费);
4、农人人均日子消费开销10152元(被抚养人日子费)。
5、厦门市乡镇单位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3842元(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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