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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现金付款凭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21:18
在企业的日常经济事务中会触及到一些现金 付款凭据。那么咱们会计人员在复核现金付款凭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去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1)关于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事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为了防止重复,只依照收付事务触及的贷方科目编制付款凭据。
(2)现金付款凭据如呈现红字时,实践经济事务应是现金收入的添加,但在处理时,为了防止混杂,出纳人员在凭据上加盖印章时,仍应加盖现金付讫章,以表明原经济事务支付的金钱已悉数退回。
(3)发作销货退回时,如数量较少,且退款金额在转帐起点以下,需用现金退款时,有必要获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货票替代收据编制付款凭据。
(4)从外单位获得的原始凭据如丢失,应获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据的称号、金额、经济内容等,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替代原始凭据。如的确无法获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同行人证明,并由主管领导和财政负责人同意,方可替代原始凭据。
(5)“原始凭据切割单”可作为填制付款凭据的根据。但出纳人员需要对原始凭据切割单进行检查。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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