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企业主权还是单方违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9:07
是企业主权仍是单独违约“尽管承认职工的作业岗位是企业的自主权,可是当这一条款现已被写进劳作合同,成为劳作合同的一部分,莫非企业还能以主权为由就擅自改动职工的作业岗位吗?”北京中软航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周先生在自己与企业的劳作胶葛中,一直表达了这样的疑问。周先生是在1998年应聘进入了北京中软航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公司作业的,其时签定了为期两年的劳作合同。2000年头,公司因为事务需求,一起也因为周先生作业能力杰出,将其从天津公司调入北京公司,任金融事业部工程部司理。2000年8月,周先生与天津公司的劳作合同到期时,公司经与周洽谈续签劳作合同,期限为两年,在新签定的劳作合同中,周先生的岗位经过劳作合同清晰为工程部司理,薪水5000元。2001年11月中,周地点金融事业部领导找其说话,提出期望其自动离任,由公司付出其一个月的薪水。因为公司领导未能阐明期望其离任的原因,因而周先生拒绝了公司的要求,并指出,假如公司预备解雇自己,期望公司可以指出原因,假如公司要解雇他,应该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解雇,并付出经济补偿金。周以为,自己从1998年进入天津公司,2000年调入北京公司,应该归于安排调集,公司有必要付出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关于周提出的4个月的经济补偿,公司清晰对立,以为只能给一个月的。终究,两边未能在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上达到共同。在此情况下,公司于2001年11月23日出台了《干部检查准则》,清晰规定,此《干部检查准则》在金融事业部试行,关于干部是否持续委任经过检查成果决议。所以公司在3天内完成了对周先生的干部检查,并立即对周先生做出了降职减薪的决议。降职减薪从12月1日实行,周先生从部分司理职位降为部分普通职工,月薪由5000元降为500元。为此,周坚决对立公司的决议,他以为,自己的岗位和薪水是经过劳作合同予以清晰承认的,单位单独面改动自己的作业岗位和酬劳归于改变劳作合同行为,他向北京市海淀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劳作裁定,要求劳作裁定吊销公司决议,并要求依照原劳作合同实行。可是海淀区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以为,周的单位对其调整作业岗位的行为归于用人单位自主权,不归于劳作争议裁定的内容,没有受理周的这项裁定恳求。对此周先生表明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对周先生的职位予以调整到底是企业主权仍是改变劳作联系的行为呢?对此,劳作法专业律师宋东说:“假如两边没有在劳作合同中约好详细的作业岗位和薪水是多少,企业单独对此进行调整,只要不违反相关法令,当然是归于企业的自主权力。可是当这一条款被写进劳作合同之后,这一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的改变,它就不再是单纯的企业自主权的问题,而是劳作合同中约好的权力和责任问题。”他以为北京中软航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周作业岗位的改变是归于改变劳作合同的行为。宋东进一步解说说:关于劳作合同的改变,《劳作法》清晰规定,签定劳作合同有必要两边洽谈共同。周的作业岗位、工资待遇清晰写入了劳作合同,关于周作业岗位、工资待遇的改变,不仅仅是简略的岗位改变问题,而是改变劳作合同问题。关于劳作合同的改变,有必要两边洽谈共同,而不能由合同一方逼迫另一方赞同修正。新出台的《北京市劳作合同规定》清晰指出,劳作合同改变曾经,原劳作合同持续有用。劳作合同不能逼迫改变,这应该是无疑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