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发票管理有哪些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13:45企业来往账户首要包含应收账款、敷衍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敷衍款等。这些账户按现行财政管帐法律法规及准则规矩,都有各自的核算内容,但是,有些财会人员往往会依据自己的习气或事务熟练程度进行兼并核算,核算内容也往往因人而异,千差万别,有些管帐乃至只设一个来往账户核算企业悉数的来往事务。来往账户核算此类现象的发作,除了“个人习气”及“事务素质”等要素外,人为推延承认收入完成时刻以到达推延申报交税或少交税是其首要意图。
一、无票进货(即购进货品后不再获得合法发票)或进货后长时刻未能获得发票,而呈现的来往金钱长时刻挂账问题
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作业中经常会发现,一些企业的来往账户中,常常会有未作处理或难以处理的“来往账户”长时刻挂账,其间有些会存在涉税问题。
事例:某不锈钢锻炼企业,2008年3月初,从个别不锈钢门窗加工户手中购入废钢8.1吨,以不开票价格1.2万元/吨成交,共付出货款9 72万元,财政人员因没有合法发票入账,仅依据废钢“入库单”和“领款单”,借记“原资料一废钢”9.72万元,贷记“现金”9.72万元。因为货款付出时未能获得合法原始凭据,财政人员在月底再借记“现金”9. 72万元,贷记“其他应收款一某某”9.72万元(税务稽察人员若不非常仔细,有可能会漏查)。而财政人员平常在结转各月资料本钱时,均已将未获得发票的 8.1吨废钢,逐月转入产品本钱中,并在年末与其他已获得合法凭据的废钢一起结转核算赢利。2009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未调增计税所得额。
经查实,该事例触及三个问题,一是该个别户违犯了《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藏匿应税收入”规矩,已构成偷税2 830元(9.72÷1.03%×3%)的现实,一起,也违犯了《发票办理方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矩:“未按规矩开具发票”,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二是购进废钢的企业因没有获得合法发票,违犯了《发票办理方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矩:“未按规矩获得发票”,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起,因为财政人员已将废钢9.72万元本钱如数结转并计赢利,并在2009年度汇算清缴时,仍未调增计税所得额。依据《发票办理方法》第二十二条规矩:“不符合规矩的发票,不得作为财政报销凭据”。企业以“入库单”和“领款单”作为报销凭据,明显违犯了该规矩,所以,9.72万元废钢本钱不能在税前列支。对此,当地税务部分依据《发票办理方法》第二十二条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矩,以“假造、变造记账凭据,涉嫌偷税”2.43万元(9.72 x 25%)论处。
1.有些企业往往会为了图“不开发票价格低”的廉价,在购进货品时经常会以“不要发票”与对方进行买卖。如在货品买卖过程中,常常会听到购销两边协商 “不开发票少几个点”之类的问题。此类无票买卖一旦到达,货品检验入库后,因为没有发票,财政人员只能依据“入库单”和“领款单”,乃至以“评价”方法记账和结转本钱,这也是构成企业“敷衍金钱”长时刻挂账的首要原因之一,其间的涉税问题不行忽视。
2企业内部办理失控,对获得发票及原始凭据记账存在随意性。如有些企业供销部分与财政部分不协调,各自为营,供销部分往往会出于某种原因,随意推延获得发票时刻或不再获得发票。如有些供销人员为了帮忙销货方到达暂时不申报交税的意图,往往答应对方推延开具发票(不管是否付款)。这不只常常会呈现购货方来往金钱长时刻挂账状况,也易构成销货方“出售滞后”或偷逃税等涉税违法问题。
3.税务部分对企业来往金钱及票证监管力度缺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企业在向税务部分进行交税申报时,尽管一起也报送相关财政报表,但在日常税收征管作业中,税务人员很少干预企业财政报表中的相关状况,对“来往金钱”及票证更是很少进行分析研究,未及时进行盯梢核实。
二、企业与个人或企业间假贷构成来往金钱长时刻挂账问题
企业向个人告贷、企业出借给个人、企业之间彼此假贷状况较为遍及。有些假贷金钱长达一年以上或不定期。不管是何种方式和时刻长短,其间许多假贷事务往往会触及税收问题。
事例1:某竹制品企业于2007年6月以进原资料为由,以企业的名义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获得告贷资金3 850 000元,次月,企业将资金分次无偿借给个人运用,致使企业年末“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高达513.3万元。一起,该企业从告贷之日起至年末,向信用社付出告贷利息合计近17.45万元(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仍未调增计税所得额)。对此,税务稽察部分确定,该利息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其行为违犯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与获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开销不得税前扣除之规矩,已构成多列税前开销174 451. 20元,构成少缴当年企业所得税57 568. 90元(174 451.20×33%)。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矩,以“虚列开销构成偷税”论处,追缴企业所得税57 568.90元,并处50%罚款,计28 784. 45元。该事例不只阐明晰企业“有偿借入资金,无偿借出金钱”问题的严峻性和具有必定的隐蔽性,并且直接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税基,构成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现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向金融及非金融部分借入资金的利息开销和个人向企业告贷等问题,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比较,拟定得更具原则性,企业 “自主权”也更大,所以,此类问题在日常税收征管和稽察中,仍值得高度重视。
事例2:某企业从2007年1月起至2008年12月,在“其他敷衍账款”账户中,长时刻挂有非本企业职工李某的金钱51万元,但并未发现该企业向李某付出利息。但是,稽察人员经过翻阅该企业的管帐原始凭据发现,某商标小汽车不属该企业运用,但每月都有近万元的汽油费、过路费、保养修补等费用开销,2007年开销费用108 200元,2008年开销费用112 300元。经进一步查验,该小汽车属李某私有。明显,该企业与李某已到达某种默契,“利息”以“费用”的方式呈现。对此,稽察人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收征管法》相关规矩,以“虚列开销构成偷税”论处,追缴企业所得税63 781元(108 200×33%=35 706元:112 300×25%=28 075元),并处50%罚款,计31 890.5元。现实上,该事例“利息”以“费用”的方式呈现,不光构成企业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并且李某也偷逃了个人所得税。
从表面上看,此类状况不会触及税收问题,但其间隐藏着的问题往往非常严峻。一些企业借入金钱长时刻挂账,在账面上往往会呈现两种状况:一是企业向老板、股东或企业职工借入金钱,且长时刻挂账;二是企业向非本企业人员借入金钱,并长时刻挂账。不管哪种状况,账面上往往很少发现企业向出借人付出利息状况。此类资金来源有多种途径,但在税务稽察和税收征管过程中,偶然会发现一些企业将 “小金库”中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出借”给企业(一些“长亏不倒”的企业,往往会呈现此种现象),而企业账面却很少呈现向个人付出利息的事务。实际上,这往往也仅仅表面现象。据一些涉税事例提醒,有些企业是从“小金库”中向个人付出利息,有些企业则是以“报销费用”等方式,向个人付出“利息”。上述问题,除了当事人片面动机外,与现行税收政策及日常办理相对单薄也不无关系。
1.现行税收政策方面的原因。现在,一些企业一方面向金融部分告贷并付出利息,另一方面又以“无息”或“低息(指利息低于金融部分,下同)”出借给个人或其他企业的状况具有遍及性。现实上,对企业此类事务的现行税收政策及相关规矩并不是很清晰,如有些向金融部分告贷的企业,是否可向个人或其他企业出借 “无息”或“低息”金钱,在何种状况下企业向个人或其他企业出借金钱时,其金融部分的告贷利息可全额税前扣除或不行在税前扣除等等,都不是很清晰。上述 “有偿借入资金,无偿借出金钱”的事例尽管被查办,就现行税法及政策法规而言,当事人的违法现实与引证税收政策之间,“紧密度”并不高,不免有些顺理成章之处。所以,查办此类案子,现行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日常税收征管方面的原因。一些企业经过来往账户借入或借出资金,以到达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意图的事例并不罕见。因为企业借入和借出金钱状况非常复杂。要搞清楚资金来源、用处、利息结算等问题具有必定难度,所以,在日常征管作业中往往仅仅把握企业向个人或企业付出利息时。是否有合法凭据、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就很难进行深层次的征管。
三、加强对企业来往金钱监管的几点对策
(一)完善发票办理方法
现行《发票办理方法》中,虽已清晰规矩对未按规矩获得或开具发票的行为要进行处分,但对获得或开具发票的时刻点并未加以阐明,是在买卖发作时就需获得或开具发票,仍是在结清货款时才开具发票,并不清晰。现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运用规矩》中,对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限虽有清晰规矩,但因为经济事务具有复杂性,执行起来有必定难度。如有些企业为遵从开票时限,往往会呈现很多的“预开发票——红字发票冲销预开发票——再开发票”现象,给日常的管帐核算和专用发票办理作业带来了难度。考虑到买卖的复杂性,开具发票时限应当具有“弹性”,即从买卖发作日至结清货款的当日内,均可依据两边事务需求开具或获得发票,开票终究时刻点为结清货款的当日。对此,在<发票办理方法》中,应当清晰规矩未按规矩获得或开具发票,应受处分的时刻点为“结清货款的次日”,也即买卖两边结清货款的当日仍未开具发票的,就要遭到处分。
(二)标准企业假贷行为,并完善告贷本钱税前扣除方法
一是要标准企业向个人及其他企业的假贷行为,对没有清晰用处的假贷资金及与企业经营无关的借出金钱,一概不得在税前列支利息或相关费用;二是对有流动资金告贷或向个人及其他企业借入需付出利息或费用的金钱(固定资金告贷有必要专款专用,若属未购建固定资产开销,则视同流动资金),其企业若向个人或其他企业借出无息(或低息)金钱的,则须依据借出金钱的额度按告贷或借入金钱最高利率及费用,来核算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及(分摊)费用。如某企业当期向银行借入月息为6%的流动资金1 00万元(告贷费用5万元),向个人借入月息10%的金钱50万元,在告贷期内一起借出无息金钱80万元,则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及费用=50×10% 30×6% 80/(100 80) ×5=9. 02万元。
(三)标准企业“评价核算”方法,保证企业所得税及时申报交纳
现在,因为一些企业经常呈现“滞后”获得发票或不能获得发票的状况,财政人员往往要进行“评价核算”,有些企业终年有评价核算事务。乃至呈现很多的跨年度“评价核算”事务,这不只给来往金钱核算带来了危险,也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正常申报。对此主张:标准企业“评价核算”方法,一是要规矩“评价核算” (税前列支)时限,如一笔购进货品“评价核算”时限最长为三个月,超越三个月的,应在当期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照实调增(“评价”已结转产品出售本钱的部分,下同)计税所得额:二是对跨年度“评价核算”事务,有必要在管帐年度完毕之日前,调增计税所得额,并在次年1月的交税申报期内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三是对没有按上述时刻规矩调增“评价核算”事务的,均以“滞交税款论处(处分及加收滞纳金)”。
(四)严厉按税法规矩承认收入和丢失,并拟定企业来往账款账务处理规矩
对“应收账款、敷衍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敷衍款”等科目账龄3年以上不能回收或未能付出的金钱,应严厉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丢失所得税前扣除办理方法》的规矩承认收入或税前扣除,并主张拟定浅显且易操作的来往账款账务处理规矩,最大极限地避免使用来往账户推延表现出售或躲避交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