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20:32在街上,咱们常常会看到大大小小的书店,可是假如想要出售出书书本,就必须要处理出书物运营许可证,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清楚。在此,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出书物运营许可证怎样处理相关方面的法令知识,欢迎我们阅览,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出书物运营许可证怎样处理
凡请求处理《出书物运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须具有相应条件并向本局提交有关资料:
处理《出书物运营许可证》
1、建立出书物零售、租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书物零售、租借事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⑴有确认的称号和运营范围;
⑵运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书物发行员工作资历;
⑶有与其事务相适应的固定的运营场所。
2、处理《出书物运营许可证》应提交的请求(书面)资料(统一用16开纸打印或书写):
⑴请求报告,应载明以下内容:
①发行单位称号、地址及出书物存储库房地址;②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的名字、文化程度、本市具体住址、住所及移动电话号码等;③运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书物);④运营方式(零售、租借、零售租借、投递);⑤运营出书物租借的运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否中小学校。
⑵用于出书物发行的固定运营场所及出书物存储库房的有用运用证明或租借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备检)。
⑶用于出书物发行的运营场所及出书物存储库房的具体方位图(应写明“××店运营场所方位图”),并在图上标明运营场所及出书物存储库房所在地的门牌号码、左右相邻(店肆)称号以及邻近的显着参照物。
⑷运营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检)和出书物发行员工作资历证书(原件当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检)。
⑸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初中以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检)。
⑹法定代表人(或首要负责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⑺工商部门预先核准的出书物发行企业的称号字号批阅表复印件(原件备检)。
⑻如请求处理电子出书物发行事务的,需提交正版电子出书物进货凭据和发票,并且电子出书物进货总数应不少于400张,并在运营场所备有相应的电子出书物读盘设备。
⑼其他需求预备的证明资料。
二、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3号令《出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闻出书总署第20号令《出书物市场管理规则》第七条、第十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和下放一批行政批阅项目等事项的决议》(国发[2013]19号文)和《国务院关于撤销和下放50项行政批阅项目等事项的决议》(国发[2013]27号文)
在其间,我们需求留意的是:出书物发行许可证应该是指出书物的发行,(例,一本书要先有发行资历的发行商发行今后,才干印刷出售)。我们假如还需求其他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听讼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