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行政强制执行一般由谁设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5 18:32
持久的人类前史通知咱们,任何权利都有被乱用的风险,标准行政强制办法的设定和施行开始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可是为了防止被乱用,法令关于行政强制办法的各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矩,在这里,听讼网小编将为您进行简略的介绍。
一、行政强制办法的品种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矩:“行政强制办法的品种包含:(一)束缚公民人身自在;(二)查封场所、设备或许资产;(三)扣押资产;(四)冻住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办法。”
《行政强制法》依据行政强制办法权限内容的不同,清晰规矩了4类行政强制办法,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办法”。在实践中,行政强制办法手法多种多样,能够分为束缚人身自在,处置资产,进入住所、场所3类。
1、束缚人身自在。
依据相关法令的规矩,行政机关在特定景象下能够束缚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在。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生等状况,非控制不能防止行政相对人对其自己形成损害或对别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控制不能维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共安全或别人人身安全的景象,非控制不足以防备或救助。
我国相关立法规矩了多种束缚人身自在的方法,如维护性束缚、当即拘留、强制拘留、强制搜寻、强制阻隔、强制医治、现场控制、强行遣散等。
2、处置资产。
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强制过程中,能够对相关资产依法进行处置,触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能够对相关资产依法占有、运用、收益、处置。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纳行政强制办法处置资产详细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住、运用、处置以及对资产的运用进行束缚等。
3、进入住所、场所。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产业有风险,非进入住所、场所不能施行救助或不能阻止损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答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所、场所采纳必定办法。需求留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所有必要有法令清晰的授权。
二、行政强制办法的设定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矩:“行政强制办法由法令设定。没有拟定法令,且归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能够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令规矩的行政强制办法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办法。没有拟定法令、行政法规,且归于地方性业务的,地方性法规能够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办法。法令、法规以外的其他标准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办法。”
《行政强制法》公布施行前,不只法令能够设定行政强制办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也能够设定行政强制办法,乃至规章和其他标准性文件也能够设定行政强制办法。《行政强制法》改动了行政强制设定“政出多门”的紊乱局势,为行政强制办法的设定确立了一致的准则和规矩。
1、法令能够设定各类行政强制办法。
行政强制办法尽管具有临时性和防备性,但其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调整和干涉却是直接的、强制的。例如,收容审查触及对被收审人人身自在权的干涉,暂扣物品触及对物品所有人产业权的干涉。依据法治准则的基本要求,但凡为公民设定责任或许掠夺、束缚公民权利的事项都归于法令保存的规模,扫除其他法规、规章。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矩,行政强制办法归于法令保存的事项,行政强制权准则上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定法令设定。浅显地说,法令不制止公民做的便是公民的自在,法令未清晰、详细设定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就不具有该项行政职权。经过法令直接设定行政强制权,既是完成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职权的有用保证,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能够设定部分行政强制办法。
在权利责任设定方面,法令的保存并不是肯定的。除了触及公民基本权利有必要由立法机关拟定法令予以调整的事项以外,许多国家的立法机关都经过法令颁发行政机关拟定必要规矩的权利。
在我国,依据《立法法》,关于一些重要事项,没有拟定法令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能够依据实际需求先拟定行政法规,可是有关违法和惩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掠夺和束缚人身自在的强制办法和处分、司法制度等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拟定法令予以规矩。一起,从现行制度和实际需求看,答应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强制办法是不行短少的,但有必要严厉束缚。因此,《行政强制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强制办法的权利作出了严厉束缚。
3、法令、法规以外的其他标准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办法。
其他标准性文件一般包含3类:国务院部分的规章;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有规章拟定权的较大市人民政府拟定的规章;其他的标准性文件,主要是指那些由国家机关拟定的不归于立法,但又具有遍及束缚力、能够重复适用的文件。依照拟定机关区分,其他标准性文件能够分为立法机关的标准性文件、行政机关的标准性文件和司法机关的标准性文件。
关于这方面的规矩,能够对照《行政处分法》中关于行政处分设定和《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内容了解。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抓住对相关法规、规章和其他标准性文件进行整理,与《行政强制法》坚持立法上的一致。
综上可知,行政强制办法的设定出自法令,部分也能够由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可是除此之外,任何其他标准性文件都不具有此权利,这一规矩也是为了改动“政出多门”的紊乱局势,使得法令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平, 更多相关常识您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在线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