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5:21
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造所花费的悉数费用。正常情况下,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如能够经发包方与承包方承认,则其即可作为核定工程造价的根据,但实践有许多工程的竣工结算文件不能够得到发包方的承认,所以往往就需要进行工程造价断定。
1、什么是工程造价断定?
工程造价断定是指依法获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断定资历的断定组织和断定人受托付,根据国家的法令、法规以及工程造价定额规范,针对某一特定建造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核算和确认某一工程价值并供给断定定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断定能够分为在诉讼或裁定案子中经由人民法院、裁定组织托付的工程造价司法断定以及由当事人自行托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可再划分为一方当事人托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和两方以上当事人托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
2、工程造价断定要恪守什么准则?
司法断定的准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断定作业暂行规则》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清晰规则:
(1)合法、独立揭露;
(2)客观、科学、精确;
(3)文明、公平、高效。
3、当事人请求对工程造价进行断定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到结算协议,也无法采纳其他方法确认工程款的,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托付有司法断定资质的工程造价断定组织对工程造价进行断定;当事人两边均不请求断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断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请求断定的,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结果。
断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则期限内回绝提交断定资料或拒不合作,导致断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晦气结果后其仍回绝提交或拒不合作的,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结果。
4、当事人在诉前一起托付断定的效能怎么确定?
当事人诉前现已一起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断定组织对建造工程作出了相应的断定定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从头断定的,一般不予允许,但有根据证明该断定定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则景象在外。
5、工程造价断定中法院依职权断定的事项包含哪些?
当事人对施工合同效能、结算根据、签证文件的真实性及效能等问题存在争议的,应由法院进行检查并做出确定。法院在托付断守时可要求断定组织根据当事人所建议的不同结算根据别离作出断定定论,或许对存疑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断定后独自列项,供审判时审阅确定运用,也可就争议问题先做出清晰定论后再发动断定程序。
1、什么是工程造价断定?
工程造价断定是指依法获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断定资历的断定组织和断定人受托付,根据国家的法令、法规以及工程造价定额规范,针对某一特定建造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核算和确认某一工程价值并供给断定定论的活动。
工程造价断定能够分为在诉讼或裁定案子中经由人民法院、裁定组织托付的工程造价司法断定以及由当事人自行托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可再划分为一方当事人托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和两方以上当事人托付的工程造价当事人断定。
2、工程造价断定要恪守什么准则?
司法断定的准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断定作业暂行规则》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清晰规则:
(1)合法、独立揭露;
(2)客观、科学、精确;
(3)文明、公平、高效。
3、当事人请求对工程造价进行断定的,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到结算协议,也无法采纳其他方法确认工程款的,法院能够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托付有司法断定资质的工程造价断定组织对工程造价进行断定;当事人两边均不请求断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断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请求断定的,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结果。
断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则期限内回绝提交断定资料或拒不合作,导致断定无法进行,经法院释明晦气结果后其仍回绝提交或拒不合作的,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结果。
4、当事人在诉前一起托付断定的效能怎么确定?
当事人诉前现已一起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断定组织对建造工程作出了相应的断定定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从头断定的,一般不予允许,但有根据证明该断定定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则景象在外。
5、工程造价断定中法院依职权断定的事项包含哪些?
当事人对施工合同效能、结算根据、签证文件的真实性及效能等问题存在争议的,应由法院进行检查并做出确定。法院在托付断守时可要求断定组织根据当事人所建议的不同结算根据别离作出断定定论,或许对存疑部分的工程量及价款断定后独自列项,供审判时审阅确定运用,也可就争议问题先做出清晰定论后再发动断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