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3 23:40关于简化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程序的告诉为进一步便利生育妇女收取生育日子补助或生育医疗费补助,简化申领程序,现就处理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程序告诉如下:一、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出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办...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生育稳妥待遇请求需求哪些材料呢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关于简化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程序的告诉
为进一步便利生育妇女收取生育日子补助或生育医疗费补助,简化申领程序,现就处理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程序告诉如下:
一、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出产或流产后可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的申领手续。
二、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处理申领手续时需填写《处理生育稳妥待遇请求表》并供给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自己身份证及自己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组织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生育妇女夫妻两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
经同意再生育的,另需供给市或许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出具的生育同意书。
赋闲的生育妇女另需供给经赋闲稳妥组织审阅的《劳作手册》。
参与本市乡村社会稳妥的生育妇女,另需供给自己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乡村社会养老稳妥作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稳妥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供给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分或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答应生育的证明。
三、契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出产或流产后能够托付别人处理申领手续,被托付人另需供给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托付人的托付书。
四、各区、县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加强生育稳妥待遇申领作业的审阅,及时将生育妇女的《生育医学证明》复印件及其户籍地址通报给所在地的区(县)人口计生委。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应当加强生育稳妥待遇申领作业的过后监督,如发现计划外生育的妇女冒领或骗领生育稳妥待遇的,应活跃合作劳作保证部分查办。
五、本告诉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关于请求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处理计划生育审阅手续的规则》(沪人计生委[2002]33号)一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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