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领取养老金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12:36两类人群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收取养老金为贯彻落实7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标准乡镇企业职工和灵敏工作人员参保缴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来出台文件,答应中止缴费人员、乡镇劳作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等集体在本年6月30日前按规则补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关于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收取养老金有哪些规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两类人群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收取养老金
为贯彻落实7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标准乡镇企业职工和灵敏工作人员参保缴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来出台文件,答应中止缴费人员、乡镇劳作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等集体在本年6月30日前按规则补缴社保费。从本年7月1日起,自愿参与乡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敏工作人员,均从处理参保挂号之日起开端缴费,不再答应补缴。
二、答应补缴人员规模
一是中止缴费人员,指2010年末前参与过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但因各种原因中止缴费的乡镇灵敏工作人员。
二是乡镇劳作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指2018年6月30日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从未参与乡镇社会保险的我市乡镇户籍人员(含城市规划区规模内人均犁地缺乏0.3亩的被征地居民)。
三、补缴方法
1、中止缴费人员若个人自愿补缴,在本年6月30日前仍按对应年度缴费基数和缴费份额核算补缴总额,但补缴年度最早为1998年,并按规则计收利息。7月1日后,按《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方针履行。
2、乡镇劳作年龄段以内未参保人员,可按乡镇灵敏工作人员方针参保缴费。
3、有补缴期望和条件的,以上年度全市乡镇灵敏工作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份额、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份额(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补缴必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后归入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统筹。其间,补缴最早时限不能打破1998年且到1998年1月1日前已年满16周岁,补缴期间计发养老待遇时缴费薪酬指数均按0.6核算,发作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持续缴费,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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