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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不办理提存要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21:54
合同标的物是可提存的,提存是一个法律行为,需求满意法定的提存条件,需求提交必要的提存资料,到公证处处理相应的提存公证。公证机关是需求予以方法检查的,那么,公证处不处理提存要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假如公证处不处理提存,债款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款人实行相应的责任了。
提存是清偿债款的一种特别方法,是指债款已到清偿期限,但因债款人的原因而使债款无法实行给付标的的责任时,债款人可将标的交由法定的机关保管,视为现已实行了债款,提存之物的危险悉数搬运给债款人。公证机关是我国法定的提存机关。处理提存公证应留意的问题有:
1、未到期债款,不得处理提存。
2、债款人应当向实行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请求提存公证。
3、公证机关在处理提存公证、承受提存标的今后,应当向债款人宣布提存告诉书,告诉债款现已被提存。
4、请求人应当供给下列资料:债的根据,是合同之债仍是侵权之债;债的内容;债款不承受实行的证明;交给标的物。
提存机关应具有商场中介组织的性质。提存行为的发作是以提存人与提存机关缔结特别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作为基础的,这种合同虽具有公法性质,但不该触及行政管理等国家权力。
提存机关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介入债款人、债款人或保证人之间的。银行也不该成为提存机关。由于银行没有背负提存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商业银行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是指按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的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处理结算等事务的企业法人。”运营钱银事务的企业不能成为提存机关是清楚明了的。
处理提存公证需求的资料
请求处理提存事务,当事人应向债款实行地公证处请求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托付处理的,还应供给授权托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根据,如合同书、欠债凭据、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款人回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款人的,应供给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款人收取提存物的电函、告诉等;
4、提存受领人的名字、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给提存物。提存的钱银可采用转帐、汇款方法交给,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供给其称号、品种、数量等状况的清单;
6、公证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相关,假如公证机关不处理提存公证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存是合同停止的事由之一,假如提存今后,需求告诉债款人。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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