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有什么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16:23
【哪些产业不能典当】浅析担保合同中存在法令危险
一、 担保合同的概念
担保合同是指合同职责人为确保债款人实行债款而向债款人供给必定产业担保的合同。
二、 担保合同一般应规则的条款
依据我国《担保法》规则,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方法为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被担保的主债款品种、数额;
(二)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
(三)担保的方法;
(四)担保的规模;
(五)担保的期间;
(六)两边以为需求约好的其他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缝隙及诈骗
1. 法令制止担保的组织和单位进行担保。依据《担保法》,下列特别主体不能进行担保:
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赞同为运用外国政府或许世界经济组织借款进行转贷的在外。
b.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c.企业法人的分支组织及职能部分。
d.银行等金融组织 。
2. 设置虚伪的典当担保,使对方签定正常状况下不或许签定的合同。
合同诈骗人使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觉,签定正常状况下不或许签定的合同。合同诈骗人往往使用虚伪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赖,然后获得利益。
3. 用担保合同到达移花接木的意图。
诈骗行为人使用担保到达’移花接木’的意图,这种诈骗中的主合同的内容是真的,担保合同供给的产业也是真的,仅仅合同职责人欲经过典当担保合同将典当的产业实在转让给债款人以折抵主合同中的债款。诈骗人虽没有无偿获得或不平等地获得别人的产业,但其意图实践是促进典当产业的流转,事实上形成了对另一方的诈骗。
4. 典当人在一项产业上设置多个典当权,重复典当,使典当产业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产业价值然后使担保失败。
法令规则一项价值较大的产业能够按次第别离建立不同的债款担保,但建立的典当其典当权的价值不能超越典当产业本身的价值。诈骗人正是使用价值较大的产业能够屡次进行典当,在产业上先后建立多个典当权并对有关状况进行隐秘,致使债款人的财物丢失,典当权失败。
5. 诈骗人将无权典当的产业设抵。
一种状况是设置典当的主体不合法,供给产业典当的人并不是产业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产业不具有处分权,进行典当后当产业的实在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伪典当将不具有法令效力。另一种状况是,典当的标的物不符合我国法令的有关规则,为制止用于典当的产业或标的物本身便是法令制止流转物。
6. 对担保未实行法定的手续。
我国《担保法》对以特定物进行担保的方式要件进行了规则,要求有必要实行向法定部分挂号的手续,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a.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运用权典当的,由核发土地运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分进行挂号;
b.以城市房地产或许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部分进行挂号;
c.以林木典当的,由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分进行挂号;
d.以航空器、船只、车辆典当的,由运输工具的挂号部分进行挂号;
e.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典当的,由产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进行挂号。
7. 其他合同圈套
我国《担保法》中对以确保方式进行担保的状况作了一些特别规则,应当留意:债款人与债款人协议改变主合同的,应当获得确保人书面赞同,未经确保人书面赞同的,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职责;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款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
四、 担保合同缝隙及诈骗的防备
1. 充沛留意典当产业的合法性。
典当产业应当能够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背法令制止性规则,典当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查询,如,典当物是否为法令制止流转物,是否为底子不能变卖的物品,典当人是否具有典当物的所有权。一起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查询,避免担保人不符合法令规则,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 充沛留意典当产业的实在性。
典当产业应是法令上没有缺点,实在为典当人所操控及占有的产业。典当产业没有其它法令担负,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典当,典当的价值没有超越典当产业本身的价值,典当产业没有设置多重典当。
3. 充沛考虑典当产业的变现才能
对典当产业要充沛考虑其变卖的才能,即便实在合法的产业其变现才能也会因各种原因下降,然后使债款人的利益遭到丢失。别的应充沛考虑到典当产业不能变现的或许性,避免呈现权利人无力承受该项产业又无法变卖的状况。别的对一些价值尽管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产业应特别留意,因为专业性很强这类产业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承受这样的典当。
4. 对确保人的资历进行仔细查询。
选用确保方式进行担保的状况,对确保人的资信才能及诺言有必要进行仔细的查询,一起有必要应当留意担保人是否为法令约束进行担保的主体,避免呈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令规则而使担保无效的状况。
5. 选用典当担保时应实在办妥法令规则的手续。
首要进行担保应当与担保人缔结担保合同,合同有必要是书面方式。其次,按法令规则应当处理典当挂号的,应按法令规则到不同的挂号部分去处理典当挂号手续,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第三,对法令没有规则处理典当挂号的,为避免合同诈骗,能够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处理挂号手续。处理典当挂号的长处在于:挂号后,典当物能够对立第三人的要求;在处理挂号的检查中能够发现不良预兆,及时对或许呈现的诈骗进行防备。
6. 其他防备手法
在合同签定前,应当运用合法的各种查询手法经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产业的实在性、合法性。典当权人应当要求所承受典当产业凭据应一概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典当人供给有关组织所作的财物评价陈述。
一、 担保合同的概念
担保合同是指合同职责人为确保债款人实行债款而向债款人供给必定产业担保的合同。
二、 担保合同一般应规则的条款
依据我国《担保法》规则,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方法为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被担保的主债款品种、数额;
(二)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
(三)担保的方法;
(四)担保的规模;
(五)担保的期间;
(六)两边以为需求约好的其他事项。
三、 担保合同的缝隙及诈骗
1. 法令制止担保的组织和单位进行担保。依据《担保法》,下列特别主体不能进行担保:
a.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赞同为运用外国政府或许世界经济组织借款进行转贷的在外。
b.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c.企业法人的分支组织及职能部分。
d.银行等金融组织 。
2. 设置虚伪的典当担保,使对方签定正常状况下不或许签定的合同。
合同诈骗人使用担保合同使对方当事人放松警觉,签定正常状况下不或许签定的合同。合同诈骗人往往使用虚伪的担保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信赖,然后获得利益。
3. 用担保合同到达移花接木的意图。
诈骗行为人使用担保到达’移花接木’的意图,这种诈骗中的主合同的内容是真的,担保合同供给的产业也是真的,仅仅合同职责人欲经过典当担保合同将典当的产业实在转让给债款人以折抵主合同中的债款。诈骗人虽没有无偿获得或不平等地获得别人的产业,但其意图实践是促进典当产业的流转,事实上形成了对另一方的诈骗。
4. 典当人在一项产业上设置多个典当权,重复典当,使典当产业的价值远远大于被担保的产业价值然后使担保失败。
法令规则一项价值较大的产业能够按次第别离建立不同的债款担保,但建立的典当其典当权的价值不能超越典当产业本身的价值。诈骗人正是使用价值较大的产业能够屡次进行典当,在产业上先后建立多个典当权并对有关状况进行隐秘,致使债款人的财物丢失,典当权失败。
5. 诈骗人将无权典当的产业设抵。
一种状况是设置典当的主体不合法,供给产业典当的人并不是产业的所有权人或是对该产业不具有处分权,进行典当后当产业的实在所有人提出权利要求,虚伪典当将不具有法令效力。另一种状况是,典当的标的物不符合我国法令的有关规则,为制止用于典当的产业或标的物本身便是法令制止流转物。
6. 对担保未实行法定的手续。
我国《担保法》对以特定物进行担保的方式要件进行了规则,要求有必要实行向法定部分挂号的手续,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a.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运用权典当的,由核发土地运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分进行挂号;
b.以城市房地产或许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典当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规则的部分进行挂号;
c.以林木典当的,由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分进行挂号;
d.以航空器、船只、车辆典当的,由运输工具的挂号部分进行挂号;
e.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典当的,由产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进行挂号。
7. 其他合同圈套
我国《担保法》中对以确保方式进行担保的状况作了一些特别规则,应当留意:债款人与债款人协议改变主合同的,应当获得确保人书面赞同,未经确保人书面赞同的,确保人不再承当确保职责;一般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款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款人未对债款人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定的,确保人革除确保职责。
四、 担保合同缝隙及诈骗的防备
1. 充沛留意典当产业的合法性。
典当产业应当能够进入民事流转程序而又不违背法令制止性规则,典当物合法性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查询,如,典当物是否为法令制止流转物,是否为底子不能变卖的物品,典当人是否具有典当物的所有权。一起应对担保人的身份进行查询,避免担保人不符合法令规则,致使担保合同无效。
2. 充沛留意典当产业的实在性。
典当产业应是法令上没有缺点,实在为典当人所操控及占有的产业。典当产业没有其它法令担负,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典当,典当的价值没有超越典当产业本身的价值,典当产业没有设置多重典当。
3. 充沛考虑典当产业的变现才能
对典当产业要充沛考虑其变卖的才能,即便实在合法的产业其变现才能也会因各种原因下降,然后使债款人的利益遭到丢失。别的应充沛考虑到典当产业不能变现的或许性,避免呈现权利人无力承受该项产业又无法变卖的状况。别的对一些价值尽管很高,但专业性很强的设备等产业应特别留意,因为专业性很强这类产业一般很难进行变现,一般不要承受这样的典当。
4. 对确保人的资历进行仔细查询。
选用确保方式进行担保的状况,对确保人的资信才能及诺言有必要进行仔细的查询,一起有必要应当留意担保人是否为法令约束进行担保的主体,避免呈现因担保主体不符合法令规则而使担保无效的状况。
5. 选用典当担保时应实在办妥法令规则的手续。
首要进行担保应当与担保人缔结担保合同,合同有必要是书面方式。其次,按法令规则应当处理典当挂号的,应按法令规则到不同的挂号部分去处理典当挂号手续,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第三,对法令没有规则处理典当挂号的,为避免合同诈骗,能够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去处理挂号手续。处理典当挂号的长处在于:挂号后,典当物能够对立第三人的要求;在处理挂号的检查中能够发现不良预兆,及时对或许呈现的诈骗进行防备。
6. 其他防备手法
在合同签定前,应当运用合法的各种查询手法经过不同渠道来核实担保产业的实在性、合法性。典当权人应当要求所承受典当产业凭据应一概为原件。对数额较大的不动产要求典当人供给有关组织所作的财物评价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