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股发行与权证交易规则应该用三公原则来衡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1 02:54一,券商和组织不设资金上限申购新股,吃霸王餐,从中获取暴利.形成每只新股还没上市就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股份被那些券商组织所独占和控盘了.并在新股上市首日对新股进行歹意抄做,歹意操作新股股价的涨跌.给全国的亿万股民带来了极大的危险.
二,券商组织独占增发新股.吃霸王餐.从中获取暴利.
三,券商组织打着按捺过度投机的幌子,恣意创设权证,从中获取暴利.其实所谓权证创设和刊出便是买空卖空.是那些券商和组织与全国的亿万股民玩的文字游戏.券商组织对权证的创设刊出行为严峻危害了全国亿万股民的合法权益.因而,有必要废弃.
四,券商组织常常制作虚伪信息,用此来镇压股价,操作股票价格.
五,券商组织与会计师事务所联手做假帐.控制上市公司的盈亏状况.用此来镇压股价和操作股价的涨跌.
六,券商组织在散布股票信息时没有做到同步,一起,公平,公平,揭露.
七,原本每只新股的发行价是由它的净资产和收益率来决议的.可是2006年券商组织为了到达独占每只新股的意图,故意在拟定新股发行计划时,搞什么对每只新股的询价,其实,便是和全国的亿万股民玩文字游戏.其终究意图便是为了使用对每只新股的询价来占有每只新股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五左右的股份.
八,特别是在发行5亿以上的大盘股时,那些券商组织为了到达独占新股的意图,一般都是在发行前采用以给所谓的战略投资人配售的名义,先拿走每只新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然后在以对每只新股询价的方式在拿走每只新股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股份;便是最终剩余的每只新股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那些券商组织还要使用手中的权利,用不设资金申购上限的方法来和全国的亿万股民举办抢夺.为此,全国亿万股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峻的危害.而面临全国亿万股民的抗议和呼吁,管理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居然采纳装疯卖傻,装大傻的做法.真是太鄙俗了.我以为股市要开展就有必要要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了全国的亿万股民,为了咱们的和谐社会,期望证监会赶快废弃不公平的新股发行计划和券商组织恣意创设和刊出权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