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指定辩护转委托辩护的实现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0:38

经调研,昌平法院发现刑事审判中存在律师私自将指定辩解转为托付辩解的现象,且首要经过以下三种方法得以完成:
一是诱惑被告人家族自动转指定辩解为托付辩解。单个指定辩解律师在收到司法局指定辩解函后,暗里联络被告人家族,奉告托付辩解比指定辩解更能保证被告人权益,运用家族对律师的信赖,诱惑被告人家族自动改变指定辩解。
二是直接索要托付费用转指定辩解为托付辩解。单个律师在收到指定辩解函后,联络被告人家族索要托付费用,不经被告人家族认可直接改变指定辩解。
三是运用预交罚金的方法转指定辩解为托付辩解。单个律师奉告被告人家族预交罚金可认为被告人争夺从轻处分的时机,要求家族付出罚金金钱。当收取罚金金钱后,扣除部分用于预交罚金,剩下部分则作为指定辩解转为托付辩解的托付费用。
针对以上问题,昌平法院经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参议后,拟定如下防备办法:
一是加强实行对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奉告责任。针对指定辩解案子的特殊性,法院在实行对被告人及其亲属有关指定辩解的相关事项时,重视运用通俗易懂的言语,以指定辩解的法律依据和被告人的相关权力为要点,运用当面奉告、电话或邮递信件等方法第一时间告诉被告人及其亲属,避免其盲目承受律师转指定辩解为托付辩解的授意。
二是对指定辩解律师的辩解作业加强监督。经过拟定对指定辩解作业打分计划,由被告人及近亲属、人民法院等联合进行打分,将指定辩解律师的辩解状况分类进行打分并记录在案,加强监督查核。以不合格、合格、杰出、优异四个层次别离拟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三是法院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树立信息互通防备机制。规则针对指定辩解转托付辩解事宜,人民法院一旦发现,应立即联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由其核实确认,避免改变指定辩解后被告人及其亲属重复付出费用。
四是加强司法主张作业力度。针对歹意操作转指定辩解为托付辩解的案例以及其他违反律师从业纪律和品德操行的行为,活跃以司法主张的方法向北京市律师协会发送司法主张,催促其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职业标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