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04:00
涉税违法行为从轻处分的状况有违法行为人自动告发别人违法现实经税务机关查实的,对既成的违法现实税务行政相对人自动采纳补救措施将损害结果降至最低的,税务行政相对人在税款征收中从轻处分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行政处分是指具有行政处分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背行政法律法规而没有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处分目标的各方面状况,行政处分的力度也是不同的。本文就涉税违法行为从轻处分规范做出论述。
下列涉税违法行为从轻处分:
(一)违法行为人自动告发别人违法现实经税务机关查实的;
(二)对既成的违法现实税务行政相对人自动采纳补救措施将损害结果降至最低的。
税务行政相对人在税款征收中有下列景象的,从轻处分:
(一)税务查看中发现交税人、扣缴义务人假造虚伪计税根据虽未形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但虚报亏损额10万元(含)以下且占实践亏损额10%(含)以下的;
(二)交税人欠缴应交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阻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在2000元以下的;
(三)为交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合法供给银行帐号、发票、证明或其他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在2000元以下的;
(四)交税人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或许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或许进行虚伪交税申报,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占悉数应交税款小于5%且税款额小于2000元并自动合作税务部分查办,依法补缴税款的;
(五)扣缴义务人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或许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或许进行虚伪交税申报,在一个交税年度内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占悉数已扣已收税款小于5%且税款小于2000元并自动合作税务部分查办,依法补缴所扣税款的。
税务行政相对人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行政许可私自拆本运用发票,但未形成不缴、少缴税款。
经主管税务机关团体审理决议依法从轻处分的其他景象。
行政处分是指具有行政处分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背行政法律法规而没有构成犯罪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处分目标的各方面状况,行政处分的力度也是不同的。本文就涉税违法行为从轻处分规范做出论述。
下列涉税违法行为从轻处分:
(一)违法行为人自动告发别人违法现实经税务机关查实的;
(二)对既成的违法现实税务行政相对人自动采纳补救措施将损害结果降至最低的。
税务行政相对人在税款征收中有下列景象的,从轻处分:
(一)税务查看中发现交税人、扣缴义务人假造虚伪计税根据虽未形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但虚报亏损额10万元(含)以下且占实践亏损额10%(含)以下的;
(二)交税人欠缴应交税款,采纳搬运或许藏匿产业的手法,阻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在2000元以下的;
(三)为交税人、扣缴义务人不合法供给银行帐号、发票、证明或其他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在2000元以下的;
(四)交税人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或许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或许进行虚伪交税申报,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占悉数应交税款小于5%且税款额小于2000元并自动合作税务部分查办,依法补缴税款的;
(五)扣缴义务人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或许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或许进行虚伪交税申报,在一个交税年度内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占悉数已扣已收税款小于5%且税款小于2000元并自动合作税务部分查办,依法补缴所扣税款的。
税务行政相对人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行政许可私自拆本运用发票,但未形成不缴、少缴税款。
经主管税务机关团体审理决议依法从轻处分的其他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