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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应如何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20:23
库存现金应怎么办理?
(1)单位收入的现金禁绝以个人储蓄存款办法存储。
单位收入的一切现金应由财会部分统一办理,存储在财会部分或开户银行,无论是收入的利息归单位一切仍是归个人一切,都不能以个人储蓄办法存入银行。
(2)不能以“白条”抵库。
所谓“白条”,是指没有批阅手续的凭据。因而“白条”不能作为记账的根据。“白条”具有许多的危害性,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用“白条”顶抵现金,使实践库存现金削减,日常零散开支所需的现金缺乏,还往往会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越库存现金限额。
②用“白条”支付现金,支付随意性大,简单发作糟蹋糟蹋、挪用公款等问题,支付后不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便于进行财政办理。
③“白条”一般不便于办理,一旦丢掉,无据可查,难以辨明职责,有时会给单位或个人形成不该有的丢掉。
(3)禁绝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账外账”,是指有的单位将一部分收入没有归入财政统一办理,而是在单位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记载财政统管之外的收入。“账外账”有的是财会部分自己设置的,也有的是单位其他部分、小单位设置的。“小金库”又称“小钱柜”,是单位库存之外保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般状况下与单位设置的“账外账”’相联系,有“账外账”就有“小金库”,有“小金库”就有“账外账”。
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是侵吞、截留、隐秘收入的一种违法行为,为各种违法违纪供给了条件,危害性极大,有必要坚决予以撤销。
(4)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确保账实相符,防止现金发作过失、丢掉、贪婪等,各单位应常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清查。库存现金的清查包含出纳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时或不定时的清查。
现金清查的根本办法是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进行核对,看是否相符。清查现金时,应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告贷或取款而没有按手续编制凭据的字条(即白条),不得充抵现金。
②代私家寄存的现金等,如事前未作声明又无充分证明的,应暂时封存。
③如发现私设的“小金库”,应视作溢余,另行挂号,等候处理。
④假如是清查小组对现金进行清点,一般都选用突击盘点,不预先告诉出纳;盘点时刻最好在一天事务没有开端之时或一天事务完毕后,由出纳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金钱悉数挂号入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防止搅扰正常的事务。
⑤清查时,出纳应在场供给状况,活跃合作,清查后,应由清查人员填制“现金盘点陈述表”,列明现金账存、实存和差异的金额及原因,并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⑥现金清查中,假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更正,不得以今天长款补偿它日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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